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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後送方式
(一)分流 (Diversion) (二)繞道 (Bypass)
如果 A 醫院已經超乎負荷,沒有能力再接收病 如果離救護現場最近的 A 醫院未具有處理重
人,這時應該將病人後送到 B 醫院,避開無法再 症或特殊傷病患能力,這時將該類病人直接送往具
負荷的醫院,以紓緩負擔的狀況稱為「分流」。為 有處理能力的 B 醫院之狀況稱為「繞道」。如急
了緩和醫院滿床的壓力並減少救護車在醫院遭扣床 性冠狀動脈症候群、腦血管疾病或重大外傷都須考
第十
的窘境,臺北市於民國 97 年 6 月實施「到院前急 量後送醫院是否有相關的醫療處置能力。毒蛇咬傷
二
[6]
診分流計畫 」以來,經醫學中心通報滿床後,救 病人建議送往可使用抗蛇毒血清之醫院,一氧化碳 章
02
護技術員應協調病人後送至所規劃合作的急救責任 中毒且生命徵象穩定者則可考慮送往具高壓氧艙之
轉送、轉診或轉院之方式
醫院,另於後續提供病人或家屬事後諮詢及協助; 醫院。然而繞道通常意味著必須耗費較長的運送時
但此分流作法,應以救護技術員判定現場病人為非 間,若病人病情很嚴重,可能無法撐過長遠的運送
危急個案時為原則,遇有危急病人時不予分流,應 路途,建議先在就近醫院作必要處置,暫時穩定傷
立即送往有能力處置之適當醫院。 勢或病情後,再前往適當的醫療院所。
1. 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
到院前應儘早施行 12 導程心電圖判斷及傳輸
(圖 12-1),對於確認為 ST 節段上升心肌梗
塞的病人,儘快通知欲送往醫院之急診室並儘
早啟動心導管室運作;衛生福利部修正之救護
技術員管理辦法 [7] 中,初級救護技術員得使用
心電圖監視器或 12 導程心電圖,即是將 12 導
程心電圖或系統判斷結果進行傳送,藉由專家
的判斷後,如心電圖呈現 ST 節段上升,立即
啟動心導管室,縮短於急診處置的時間,而實
際作法皆由各縣市消防局訂定。
2. 腦血管疾病:
救護技術員對於疑似腦中風病人應施行到院前
腦中風評估,儘可能確定症狀發作時間及狀態、
提供穩定生命徵象的措施及通知送達之醫院,
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應將此病人直接送往具有急
圖 12-1 心電圖傳輸
性腦中風處理能力的醫院的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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