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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估與判定 (四)相關脊椎外傷之重點式身體檢查
脊椎外傷可能由鈍挫傷或穿刺傷等機轉所致, 疑似脊椎外傷時應檢查背部是否有瘀傷、傷口
可能造成脊椎壓迫、直接脊椎損傷或阻斷脊椎血流 或壓痛。
供應等結果。單純灼燙傷或穿刺傷(傷口遠離頭、
(五)上擔架床
頸部)等機轉可初步排除脊椎受傷之可能,但鈍挫
傷外傷病人有下列受傷機轉時,應假設其脊椎已損
應將外傷病人擺放適當姿勢上擔架床,胸部脊
傷:
椎外傷病人建議給予平躺姿勢送醫,若脊椎外傷病
1. 頭、頸、軀幹或骨盆受到劇烈撞擊的機轉(例如 第八章
人使用長背板固定,長程運送時需先於骨突處鋪放
被壓在倒塌的結構、遭受外力襲擊等)。
襯墊避免產生壓瘡。
2. 造成頸部或軀幹加速、減速或側彎之機轉(例 09
脊椎外傷
如中、高速交通碰撞事故、行人被撞倒或爆炸
(六)救護車難救護流程
等)。
3. 任何高度之墜落或跌倒,尤其是老年人。
符合危急個案之脊椎外傷病人應轉送至有外傷
4. 從機踏車或任何動力驅動之交通工具中彈出或摔
中心或有能力處理之急救責任醫院。利用長背板固
落。
定之外傷病人,送醫途中如遇外傷病人嘔吐,應將
5. 淺水處跳水事件。
外傷病人與背板同時斜向一側(保持頭部與身體成
一直線),以避免造成吸入性肺炎。
(二)是否有明顯脊椎損傷徵象
指外傷病人於事故後出現明顯的頭部或脊椎外
傷、主述頸部疼痛、脊椎痛、四肢麻或無力、損傷
處以下雙側癱瘓、部分癱瘓、頸部穿刺傷或鎖骨以
上傷口、意識不清、神經性休克、男性陰莖持續勃
起、脊椎解剖學上的變形等徵象。
(三)脊椎損傷之必要處置
脊椎外傷病人應避免於處置或搬運過程中造成
二次傷害,如不必要的移動、缺氧、水腫及休克等,
因此需給予適當固定(如頸圈、長背板等脊椎保護
固定器材)、給予氧氣及維持靜脈輸液灌流,並迅
速後送有能力處理之急救責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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