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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顏面骨骨折到院前處置: 9. 評估呼吸:
顏面骨骨折可能會同時合併頸椎損傷,所以要維 顏面外傷病人容易因出血或骨折導致呼吸道阻
持頸椎減移。此外,保持暢通的呼吸道也是到 塞,對於呼吸窘迫的外傷病人,依照其呼吸次
院前處置的重點。當外傷病人有明顯且持續的 數及呼吸型態與動力,積極給予不同程度的氧
鼻出血時,只要外傷病人意識清醒,且排除頸 氣處置。
椎受傷之可能則應該讓他坐起來,身體向前傾, 10. 評估循環:
如果意識不清時,則應視為頸椎損傷予以減移。 顏面部外傷因臉部血管豐富,易因極小傷口導
4. 顏面附屬器官損傷: 致滿臉鮮血,須詳細檢查傷口位置、大小、深
耳朵、眼睛及牙齒可能個別受傷,亦可能合併 度及受傷部位。若有附屬器官(眼、耳、鼻、喉)
第八章
其他頭部外傷一起發生。若顏面器官發生破損, 受傷,須評估受傷情況並加以包紮止血或固定
最簡單方法為使用潤濕生理食鹽水之紗布覆蓋; 異物。
常見外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11. 評估失能:
若為剝離傷,在未完全掉落時,先擺回原位,再
以潤濕生理食鹽水紗布加以覆蓋並包紮;若器官 顏面部外傷病人若為附屬器官(眼、耳、鼻、喉)
已完全剝離,則以潤濕生理食鹽水紗布包覆後, 受傷時,易導致失能評估不易進行,如眼睛受
置入乾淨的袋子或容器中再置入冰水中。 損時瞳孔無法量測,耳朵受損時昏迷指數評估
受影響,若因特殊狀況無法進行相關評估時應
5. 異物穿刺:
加以紀錄。
有異物留在顏面時,絕對不可任意拔除或移除。
12. 評估外傷病人身體:
6. 顏面外傷評估:
須暴露外傷病人身體來檢查被衣服掩蓋的傷況。
當顏面外傷發生時可能會有下列的症候,瘀血、
出血、咬合不正、臉部不對稱、骨頭活動聲響、
(五)上擔架床
下顎骨活動受限、鼻漏、鼻中隔移位、眼球活
動受限、視力模糊、麻木、耳漏、紅腫、痛等。
將外傷病人以適當姿勢搬運至擔架床上,依外
7. 頸椎減移: 傷病人之病況給予坐臥、半坐臥、平躺或其他方
若發現外傷病人受傷位置在顏面部時,在未能 式,並保護外傷病人隱私。若外傷病人無頸椎受傷
排除頸椎受傷前,應高度懷疑外傷病人有頸椎 問題,可讓外傷病人採半坐臥或坐姿來減輕腦部壓
損傷之可能性,並加以減移。 力。
8. 評估呼吸道:
顏面部外傷時容易導致鼻腔及口腔出血或下顎
骨骨折,因出血、嘔吐物及斷裂的牙齒可能造
成呼吸道阻塞,維持呼吸道通暢可使用抽吸、
口咽、鼻咽或聲門上呼吸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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