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8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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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教學用緊急醫療救護單項技術操作規範
(四)接上甦醒球給予吹氣,確定有可見的胸部升起後,不論有無脈搏每分鐘
給予 10 次(每 6 秒 1 次)之人工呼吸;但若為 1 人施以心肺復甦術
(CPR)時,與胸部按壓依 30 比 2 之比例進行。
(五)利用空檔以固定帶將聲門上呼吸道固定住。
二十一、清除呼吸道異物(適用 1 歲以上)
(一)輕度異物哽塞:
1. 立即詢問病人或家屬「病人噎到了嗎?」。
2. 鼓勵病人咳嗽,絕不要去干擾病人自發性的咳嗽和出力的呼吸。
(二)重度異物哽塞(病人清醒):
1. 立即詢問病人或家屬「病人噎到了嗎?」。
2. 若病人點頭表示或無法發出聲音時,應立即在病人後面使雙腳成弓
箭步、前腳膝蓋置於病人胯下、上半身靠近或貼緊病人背部以穩住
病人。
3. 一手握拳(大拇指與食指形成之拳眼面向肚子)放於上腹部正中
線,位置於肚臍上緣,另一手抱住放好之拳頭(若無法實施腹部推
擠應考慮胸部按壓,例如:懷孕後期或肥胖者)。
4. 雙手用力向病人的後上方快速瞬間重複推擠,且隨時留意是否有異
物吐出,直到病人意識喪失或異物被排除為止。
(三)若異物無法排除且病人意識喪失而癱在施救者身上時:
1. 弓箭步之前腳應往後退,小心迅速的讓病人仰躺於地上(已虛脫之
病人依基本生命急救術之流程操作至下列步驟若有相同狀況時,即
應懷疑為異物哽塞而給予相同之處置)。
2. 打開病人的呼吸道,同時間若發現病人嘴內有可見的固體異物時,
應先將病人頭部側向一邊,實施手指清除。
3. 若已清除或無可見的固體異物時,給予吹氣 1 次。
4. 若氣吹不進去或胸部沒有升起時,重新打開呼吸道,再吹氣 1 次。
5. 若氣仍吹不進去或胸部沒有升起時,應立即給予胸部按壓 30 次(按
壓速率每分鐘 100 至 120 次),同時要目視是否有異物吐出或阻塞
解除的現象。
6. 重複步驟 2 至 5,直到阻塞解除或已執行 2 分鐘後立即送醫。
(四)操作當中發現異物被吐出或阻塞解除的現象時,除非目視病人已顯現
出適當的呼吸外,應繼續基本生命急救術之流程給予 2 次的吹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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