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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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環境急症與野外醫學





                   表 11-4-2  露易絲湖急性高山症指數

                    新的高度上升,抵達地點高於海拔 2,500 公尺。
                    出現頭痛,且下列三個症狀至少出現一個以上:腸胃道症狀(噁心/嘔吐/沒胃口)、疲憊虛
                    弱、頭暈/頭重腳輕。
                           症狀                     症狀發生強度                    分數            勾選計分

                                         無                                   0
                                         輕微頭痛                                1
                         頭痛症狀
                                         中度頭痛                                2
                                         嚴重頭痛,無法緩解                           3

                                         食慾良好                                0
                                         食慾不振或噁心                             1
                        腸胃道症狀
                                         中度噁心或嘔吐                             2

                                         嚴重噁心或嘔吐,無法緩解                        3
                                         無                                   0
                                         輕微                                  1
                         疲憊虛弱
                                         中度疲憊                                2

                                         嚴重疲憊虛弱,無法緩解                         3
                                         無                                   0

                                         輕微頭昏/頭重腳輕                           1
                      頭昏/頭重腳輕
                                         中度頭昏/頭重腳輕                           2

                                         嚴重,無法緩解                             3
                    加總分數:輕度急性高山症(總分 3-5 分)
                          中度急性高山症(總分 6-9 分)
                          嚴重急性高山症(總分 10-12 分)

                   註3:  由於高海拔疾病可能在症狀出現後不久即快速加重,因此若發現可能為高

                          海拔疾病時,應立即處置的原則如下:
                          一、降低高度是治療高海拔疾病最首要且最有效的方式:輕度急性高山症

                               在症狀改善前,應嘗試減少體力活動並避免進一步上升高度,於同一
                               高度逗留 1~2 天的適應而有所改善;中度急性高山症如經由適應或治

                               療 24 小時後仍無法改善時,即應立即下山;有嚴重急性高山症(如高

                               海拔肺水腫或高海拔腦水腫等)則應立即下山至少 500~1,000 公尺才
                               能有某種程度的改善。

                          二、如無法即刻下山時,應維持傷病患 SpO 2 大於 90%,急性高山症、高海
                               拔腦水腫給予鼻管 2~4 ℓ/min,高海拔肺水腫給予鼻管 4~6 ℓ/min,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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