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P. 242
第十一章 環境急症與野外醫學
表 11-4-2 露易絲湖急性高山症指數
新的高度上升,抵達地點高於海拔 2,500 公尺。
出現頭痛,且下列三個症狀至少出現一個以上:腸胃道症狀(噁心/嘔吐/沒胃口)、疲憊虛
弱、頭暈/頭重腳輕。
症狀 症狀發生強度 分數 勾選計分
無 0
輕微頭痛 1
頭痛症狀
中度頭痛 2
嚴重頭痛,無法緩解 3
食慾良好 0
食慾不振或噁心 1
腸胃道症狀
中度噁心或嘔吐 2
嚴重噁心或嘔吐,無法緩解 3
無 0
輕微 1
疲憊虛弱
中度疲憊 2
嚴重疲憊虛弱,無法緩解 3
無 0
輕微頭昏/頭重腳輕 1
頭昏/頭重腳輕
中度頭昏/頭重腳輕 2
嚴重,無法緩解 3
加總分數:輕度急性高山症(總分 3-5 分)
中度急性高山症(總分 6-9 分)
嚴重急性高山症(總分 10-12 分)
註3: 由於高海拔疾病可能在症狀出現後不久即快速加重,因此若發現可能為高
海拔疾病時,應立即處置的原則如下:
一、降低高度是治療高海拔疾病最首要且最有效的方式:輕度急性高山症
在症狀改善前,應嘗試減少體力活動並避免進一步上升高度,於同一
高度逗留 1~2 天的適應而有所改善;中度急性高山症如經由適應或治
療 24 小時後仍無法改善時,即應立即下山;有嚴重急性高山症(如高
海拔肺水腫或高海拔腦水腫等)則應立即下山至少 500~1,000 公尺才
能有某種程度的改善。
二、如無法即刻下山時,應維持傷病患 SpO 2 大於 90%,急性高山症、高海
拔腦水腫給予鼻管 2~4 ℓ/min,高海拔肺水腫給予鼻管 4~6 ℓ/min,或
- 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