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常見創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四) 特殊情況:
血糖值<60mg/dl 或顯示「high」、疑似急性中風或缺血性胸痛發作、持續抽
搐或剛結束、中毒可能危及生命、小兒評估危急者、急產、毒蛇咬傷、溺水
等。
四、後送醫院之判斷與依據
於現場進行之評估處置以穩定傷患為優先,且應善用無線電通訊設備向救災救護
指揮中心及醫院急診回報傷患目前狀況,並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29 條「救護人員應
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指示前往現場急救,並將緊急傷病患送達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或緊急救護辦法第 5 條規定,緊急傷病患之運送就醫服務,應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
近適當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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