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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常見創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第 9 章
常見創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第一節 創傷總論
一、前言
根據衛生福利部於民國 106 年至民國 108 年間統計,事故傷害(係指非蓄意性傷
害事件)排名為國人之第六大死因,以民國 108 年度為例,因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為
6,640 人,其中 15 至 64 歲之死亡人數佔總數的 56.7%,而 1~14 及 15~24 歲 2 個年
齡層之死因,扣除「源於周產期的特定病況」及「先天性畸形變形及染色體異常」等
原因,事故傷害排名仍為第一大死因,由此可知,事故傷害對家庭及社會的衝擊是十
分巨大的。此外,值得注意的創傷死因之一為「蓄意自我傷害(自殺)」,108 年因
此死亡人數為 3,864 人,0-24 歲自殺死亡人數已連續 2 年增加。
雖然創傷意外事故大多是可以預防避免的,然而一旦發生,其中因創傷死亡的傷
患中約有 5 成會發生於到院前,約 3 成在急診之治療過程中,大概有 2 成發生於住院
治療後,所以急救現場 EMT 的處置是否適當,通常會影響傷患的存活率及預後復原情
況。
二、創傷病患現場評估與流程
創傷醫學可用受傷部位或受傷機轉進行分類:依受傷部位可分為頭部、頸部、胸
部、腹部、骨盆、四肢及背部創傷等,依受傷機轉可分為任何加減速傷害(含重力加
速)、輾壓傷、一般鈍挫傷及穿刺傷、爆炸傷及能量化學傷等。
(一) 現場評估:
EMT 抵達現場後,除需進行傳染病感染控制之自我保護外(戴口罩、手套,必
要時戴護目鏡、穿防護衣),最重要的現場評估,確認現場是否安全,不可將
自身置於危險的救護環境中,接著再判斷傷患可能的受傷機轉,以及現場狀況
是否超出救護能量,必要時請求加派人員及車輛(救護車輛、救災車輛、大型
車輛、破壞機具等)支援,必要時會同相關單位協同進行搶救。
(二) 初步評估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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