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中級救護手冊
P. 207

(十) 評估失能

                  顏面部創傷病患若為附屬器官(眼、耳、鼻、喉)受傷時,易導致

                  失能評估不易進行,如眼睛受損時瞳孔無法量測,耳朵受損時

                  昏迷指數評估受影響,若因特殊狀況無法進行相關評估時應加以

                  記錄。

              (十一)  評估傷患身體:須暴露傷患身體來檢查被衣服掩蓋的傷況。



            三、相關眼耳鼻喉部受傷之重點式身體檢查

              (一) 相關眼部受傷之重點式身體檢查


               1. 造成眼睛損傷的原因包括交通事故、運動、休閒活動、暴力行為

                  、家庭或職業傷害等。常見的損傷包括眼球挫傷、穿刺傷、異物

                  穿入、化學性灼傷、動物咬傷或抓傷等。評估眼球傷害應包括

                  詳細的病史詢問、檢查視力、瞳孔反射及眼球運動。

               2. 病史詢問:完整的病史詢問應包括確定的受傷機轉、過去病史(如

                  白內障、青光眼、有無病毒性肝炎、有無戴眼鏡或隱形眼鏡與


                  有無義眼等)以及用藥史。

               3. 檢查視力:是評估傷患眼睛狀況的第一步驟,但若被強酸、強鹼

                  灼傷必須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檢查時要將一眼遮住,由受傷的

                  眼睛先檢查,分別測試兩眼的視力。

               4. 瞳孔反應:正常的瞳孔為黑色圓形,兩眼等大,對光有反應。

                  眼球挫傷之後常造成瞳孔反應不正常,最常見的原因是瞳孔括約

                  肌撕裂傷,而更嚴重的情況則是視神經或眼球的損傷。

               5. 眼球運動:眼球的運動靠著六組肌肉的協調來完成,分別由第三

                  、四、六對腦神經支配。檢查時可以叫傷患眼睛緊跟著移動的

                  物體,如果有問題,可能是眼球內含物水腫、腦神經損傷、支配


                  眼球的肌肉挫傷或撕裂傷等。

               6. 隱形眼鏡:通常可分為軟式、硬式及硬式高含氧率三種隱形眼鏡

                  。當傷患眼睛受傷時,不應隨便將隱形眼鏡拔除,但當眼睛被

                  化學物品灼傷時,可在醫療指導醫師指示下,將隱形眼鏡拔除。


                                                          9-22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