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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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部創傷病患因創傷位置或創傷機轉不同,其意識狀況可能改變

                  ,因此對於傷患的情緒焦慮、意識程度的變化,需高度懷疑傷患

                  大腦有損傷之可能性。

              (四) 評估呼吸道


                  處理頭部創傷最重要的是在保護頸椎前提下,維持呼吸道的通暢

                  並給予足夠的氧氣濃度;維持呼吸道通暢的方式包括使用口咽、

                  鼻咽或喉罩呼吸道等。頭部創傷病患常會有嘔吐之現象,若傷患

                  意識不清,除了須給予適當的呼吸道保護外,應準備大口徑的
                  抽吸管抽吸嘔吐物,避免肺部吸入性的傷害。傷患的氧氣濃度


                  最好維持在94%以上;若未能排除頸椎受傷,下顎推舉法為打開
                  呼吸道優先選擇。


              (五) 評估呼吸

                  急性頭部外傷往往引起庫欣現象,亦即呈現出血壓增加、呼吸

                  型態改變及心跳變慢。對於明顯呼吸窘迫、呼吸音吵雜之傷患應

                  立即給予處置;對於呼吸喘的傷患,應依其呼吸次數及呼吸型態

                  與動力,積極給予不同程度的氧氣處置。


              (六) 評估循環

                  頭部創傷常合併其他傷害,須考慮是否有休克現象、血胸、腹腔

                  出血、長骨骨折出血或脊髓性休克。單純的頭部創傷很少引起

                  低血壓,當發現傷患有低血壓時,應積極評估其他產生低血壓的

                  原因,如內出血現象。若有明顯之外出血,應立即加壓止血,但

                  若有明顯凹陷處不可過度用力壓迫;若無明顯外出血,應給予

                  靜脈輸液(乳酸林格氏液或生理食鹽水)。低血壓會使腦部灌流

                  更加惡化,須積極找尋可能的出血性休克原因;當懷疑傷患脊椎

                  損傷同時呈現相對性的心跳緩慢、乾且溫暖的皮膚、肢體癱瘓或

                  脊椎反射喪失時,則要考慮神經性休克。頭部創傷傷患有休克

                  問題,若出勤救護人員為中級救護技術員以上等級,可以在完成

                  初步評估後實施靜脈注射,乳酸林格氏液為首選,因組成和血漿

                  的電解質組成最相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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