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中級救護手冊
P. 142
圖7-2-5 檢查兩側橈動脈搏 圖7-2-6 觸摸末端肢體
註11:
救護技術員要依病患求救原因或主訴來施行相關部位之身體檢查
及生命徵象測量:如病患意識不清時檢查眼睛瞳孔大小及對光反應、
比較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若主訴喘時聽診兩側肺音,
主訴胸悶、胸痛時評估頸靜脈是否怒張及聽診兩側肺音等重點式身體
檢查;其他詳細之身體檢查及病史相關部分可在救護車上施行,以
2
避免危急個案在救護現場耽誤而引起爭議 。
註12:
應視病情利用輔助器材量測其血壓、血氧濃度、體溫、血糖、
瞳孔大小、聽診肺音、辛辛那提腦中風指數等重點式身體檢查。
註13:
一、 若上車前病患頸或橈動脈搏摸得到時,後車廂之 EMT 應開始
測量生命徵象並視情況實施初步評估之處置、二度評估或重複
評估病患,其他應有的處置及詳細緊急救護流程請參見其他相關
章節。
二、 二度評估為生命徵象評估與身體檢查(圖 7-2-7 至圖 7-2-14),其
實施重點在給予進一步的評估及病史詢問以發覺可能的病因並
10
給予適當處置 ,如意識清醒病患檢查胸部時詢問其呼吸時感覺
如何、檢查腹部時可問腹部哪裡不舒服等,救護之現場以先從與
病患主訴相關之部位施行身體檢查(重點式身體檢查),其他詳細
之身 體 檢 查 應 在 救 護 車 內施 行 ,於 送 達 醫 院 之前完 成 。意 識
有反應病患或有陪伴者在場,檢查前應注意其隱私及安全感,並
給予適當的解釋。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