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106年5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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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目。日本針對公務災害補償金的基本額度研擬相關規範,其依據團員的階級、工作年數等差異而訂定
不同的基本額度,且公務災害補償基礎額度不包含療養補償與看護補償,詳見表 2。
■表2 公務災害補償金的基本額度(円)
工作年數
階級
未滿10年 10~20年 20年以上
團長、副團長 12,400 13,300 14,200
分團長、副分團長 10,600 11,500 12,400
部長、班長、團員 8,800 9,700 10,600
資料來源:消防團員等公物災害補償等共濟基金網站(2013)。
3. 退職報償金
《消防組織法》規範消防團員退休制度,依據消防團員的階級、工作年數給予適當退職報償金,
詳見表 3。
■表3 退職報償金的基本額度(單位:千円)
工作年數
階級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25年 25~30年 30年以上
團長 239 344 459 594 779 979
副團長 229 329 429 534 709 909
分團長 219 318 413 513 659 849
副分團長 214 303 388 478 624 809
部長及班長 204 283 358 438 564 734
團員 200 264 334 409 519 689
資料來源:消防團員等公物災害補償等共濟基金網站(2013)。
4. 獎勵表彰 以上或 55 歲以上並同時具備其他條件);後者
日本設有許多關於消防團員的榮譽表彰制 則是褒揚長期擔任消防團重要職位(團長、副團
度,此部分可能是促使在津貼不足的情況下,一 長及分團長等)而去世者。緊急敘勳則是在颱洪
般市民願意投入消防團的重要原因之一。共有 4 或地震災等重大災害中,在救援活動種有重大貢
個表彰資格,同樣在具備 30 年消防資歷下,分 獻者、冒險救助他人而因公殉職者等。
別長期擔任重要職位者,如任日本消防協會會 褒章包含藍綬褒章、黃綬褒章、紺綬褒章、
長、副會長等 10 年以上者、任大型消防團團長 紅綬褒章;表彰則有綉內閣總理大臣表彰、總務大
10 年以上者、任消防團長職 20 年以上者、任消 臣表彰、消防廳長官表彰等。另外給予有功之退
防團長職 10 年以上者等。此外,還有春秋敘勳 役消防團員名譽稱號,如名譽消防團長、名譽消
及死亡敘勳,前者褒揚長年為消防團服務並擔任 防團員。
團長、副團長、部長等職位的年長者(須 7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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