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106年5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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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所差異,在災害現場,各個消防人力同樣需要服                                  →消防署:從事消防第一線業務。隸屬消防

           從現場指揮官的命令。日本市町村消防體制架構                              之下屬單位。消防署長具有消防長同等權力。
           詳見(圖 2)。                                               →消防團:非政府內部正式公務組織編制,
                →消防:為市町村消防事務的主管機關,負                           由當地志願者組成,為市町村法定的消防機關,
           責人事、預算、消防計畫的制定等事務。首長稱                              協助消防署執行災害防救業務,類似臺灣義消人

           為消防長,由市町村長直接任命,其他職員則經                              員。其同隸屬於市町村指揮,與消防平行,但須
           市町村長同意後,由消防長直接任命。                                  接受消防與消防署的監督與指揮。





































                                               ■圖 2 日本市町村消防體制架構圖。


                消防團為地域性的消防組織,根據《消防力                           在編制上也有所差異,基本單位包含團、分團、
           的整備指針》第 37 條規定,消防團以一個市町                            部、班等架構。團以市町村為基礎單位,以團長

           村設置一個團(但有市町村合併等消防團的沿革                              為最高指揮者;團以下設有分團,範圍比市町村
           及其他特別情形者,不在此限),為地方自治一                              小,約略為幾個小學校區或大型社區合起來,以
           部分,各區域的消防團長由各市町村的首長任命                              分團長為主要指揮者;分團下可再分部,涵蓋範

           之。消防團一般設置在市町村的消防內,若位在                              圍約為 1 至數個社區,由部長指揮;部內再設
           山區或離島等未設消防的偏遠地區,消防團則設                              班,以功能區分,如消火班、機械班等,由班長
           置在公所內。                                             指揮。近年來日本因部分市町村合併,出現聯合
                日本消防團組織架構因為各地區狀況不同,                           消防團、支團、方面隊等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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