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106年5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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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所差異,在災害現場,各個消防人力同樣需要服 →消防署:從事消防第一線業務。隸屬消防
從現場指揮官的命令。日本市町村消防體制架構 之下屬單位。消防署長具有消防長同等權力。
詳見(圖 2)。 →消防團:非政府內部正式公務組織編制,
→消防:為市町村消防事務的主管機關,負 由當地志願者組成,為市町村法定的消防機關,
責人事、預算、消防計畫的制定等事務。首長稱 協助消防署執行災害防救業務,類似臺灣義消人
為消防長,由市町村長直接任命,其他職員則經 員。其同隸屬於市町村指揮,與消防平行,但須
市町村長同意後,由消防長直接任命。 接受消防與消防署的監督與指揮。
■圖 2 日本市町村消防體制架構圖。
消防團為地域性的消防組織,根據《消防力 在編制上也有所差異,基本單位包含團、分團、
的整備指針》第 37 條規定,消防團以一個市町 部、班等架構。團以市町村為基礎單位,以團長
村設置一個團(但有市町村合併等消防團的沿革 為最高指揮者;團以下設有分團,範圍比市町村
及其他特別情形者,不在此限),為地方自治一 小,約略為幾個小學校區或大型社區合起來,以
部分,各區域的消防團長由各市町村的首長任命 分團長為主要指揮者;分團下可再分部,涵蓋範
之。消防團一般設置在市町村的消防內,若位在 圍約為 1 至數個社區,由部長指揮;部內再設
山區或離島等未設消防的偏遠地區,消防團則設 班,以功能區分,如消火班、機械班等,由班長
置在公所內。 指揮。近年來日本因部分市町村合併,出現聯合
日本消防團組織架構因為各地區狀況不同, 消防團、支團、方面隊等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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