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106年5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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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招募方式與誘因,進一步招募各種不同專長的義                              員管理機制優化之參考,提升各縣市義消之可協

             消,提升防救災能量。                                         勤人數。
                 (二)透過與民間救援團隊合作關係之建                                 (四)我國《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
             立,整合地方人力與資源,以強化整體救援能量                              勤辦法》第四條之規範,義消人員須年滿 20 歲,
             與多元救災能力,此可作為國內義消體系專業多                              且須設籍於當地方能加入組織;而美國、英國與

             元之參考。                                              日本義消人員加入條件則以年滿 18 歲即可,且
                 (三)淘汰不適任的人力可確保志願消防員                            不限制設籍於當地,此種方式較能因應現代人類
             協勤專業能力與協勤意願,其可作為國內義消人                              高齡化及戶籍地常遷移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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