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104年09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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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外的共識。 的學習培訓課程,並經考試後取得防災士資格認
證,由於該資格是民間機構認證,因此防災士身
日本防災士制度介紹
分不具備特殊權力及義務。
日本在 1995 年 1 月 17 日阪神大地震後, 日本防災士制度主要希望藉由大量培育認
即進行調查統計發現,在地震初期 9 成以上的受 證具有一定程度防災知識、技能的防災士,以
困民眾,是由自己、家人或鄰居救出,由於大規 「自助(自己生命自己守護)、共助(地區、職
模地震災後,往往公部門救災單位本身也受災, 場中互助,降低災情擴大)、群體合作(市民、
或交通受阻,因此第一時間需要仰賴在地居民間 事業、地方政府及防災機關合作行動)」為原則,
互相救援,鑑於阪神大地震的教訓,日本決定推 在社會的各角落,自主從事提升防災力的活動,
展「防災士制度」,將自我防災的觀念深植民眾 成為當地防災風潮的引導者,如平時辦理防災教
心中。 育訓練、居家職場減災整備,災時領導在地民眾
日本防災士制度是從 2003 年起,由特定非 搶救受困者,災後協助復原重建等,以建立及強
營利活動法人「日本防災士機構」發起,該機構 化民眾「自助互助」觀念與防災應變能力。
是由民間主導,沒有透過政府補助成立;而制度 有關日本防災士制度的詳細介紹,可參考消
的推動方式,是由民眾自費參與防災士機構辦理 防月刊 2013 年 11 月「日本防災士機構之簡介」。
■日本防災士辦理防救災講習及訓練(來源:日本防災士會)。
消防月刊 2015.9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