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104年09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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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外的共識。                                              的學習培訓課程,並經考試後取得防災士資格認
                                                                證,由於該資格是民間機構認證,因此防災士身
             日本防災士制度介紹
                                                                分不具備特殊權力及義務。
                 日本在 1995 年 1 月 17 日阪神大地震後,                         日本防災士制度主要希望藉由大量培育認
             即進行調查統計發現,在地震初期 9 成以上的受                            證具有一定程度防災知識、技能的防災士,以

             困民眾,是由自己、家人或鄰居救出,由於大規                              「自助(自己生命自己守護)、共助(地區、職
             模地震災後,往往公部門救災單位本身也受災,                              場中互助,降低災情擴大)、群體合作(市民、
             或交通受阻,因此第一時間需要仰賴在地居民間                              事業、地方政府及防災機關合作行動)」為原則,

             互相救援,鑑於阪神大地震的教訓,日本決定推                              在社會的各角落,自主從事提升防災力的活動,
             展「防災士制度」,將自我防災的觀念深植民眾                              成為當地防災風潮的引導者,如平時辦理防災教
             心中。                                                育訓練、居家職場減災整備,災時領導在地民眾

                 日本防災士制度是從 2003 年起,由特定非                         搶救受困者,災後協助復原重建等,以建立及強
             營利活動法人「日本防災士機構」發起,該機構                              化民眾「自助互助」觀念與防災應變能力。
             是由民間主導,沒有透過政府補助成立;而制度                                  有關日本防災士制度的詳細介紹,可參考消
             的推動方式,是由民眾自費參與防災士機構辦理                              防月刊 2013 年 11 月「日本防災士機構之簡介」。


































                                         ■日本防災士辦理防救災講習及訓練(來源:日本防災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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