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103年消防月刊 10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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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2.降低爆竹煙火產品火藥量限制                                 3.減少爆竹煙火產品使用需求
                      據實驗研究及國外相關文獻發現,產                                因爆竹煙火屬危險物,非一般民生用
                      品火藥所含炸藥物質(爆炸藥、帶                                 品,施放爆竹煙火容易產生受傷、
                      炸效果)越多者,其所產生之噪音越                                噪音、汙染等影響多數民眾之公害,

                      大,例如爆炸音類噪音可高達125.1                              故可思考如何減少爆竹煙火之需求,
                      分貝,雷聲、帶炸效果之升空類,噪                                例如比照香煙等物品,依使用者付費
                      音約113.5分貝,大型火箭之飛行類                              之觀念,立法課徵相關稅捐,提高其
                      產品,噪音亦達113.1分貝,故建議                              取得成本,減少民眾使用意願,並將

                      可參採美國消費者煙火標準                註18 產品              課徵之稅捐,做為民眾爆竹煙火事故
                      所含響珠和炸子之藥量<0.13g的規                              保險賠償、補助各地方主管機關辦理
                      定,對產品效果進行限制;另升空類                                相關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施
                      之燃燒型火藥產品(如吐珠、花束                                 放及自治法規安全管理宣導或製作爆

                      類)其噪音約90分貝,比起內筒式彈                               竹煙火音效替代施放等加強移風易俗
                      型爆竹煙火產品(雷聲、帶炸效果)                                作為,亦是值得思考之方向,另國內
                      噪音值減少約20分貝,故建議可修改                               爆竹煙火來源僅少數國內產製,多數
                      法規,限縮國內一般爆竹煙火使用產                                仰賴國外輸入,除專業爆竹煙火等特

                      品火藥量或種類,由源頭管理限定使                                殊需求外,可針對國內民眾可使用之
                      用之產品,可有效降低產品噪音,亦                                一般爆竹煙火,藉由限制國外輸入數
                      能減少爆竹煙火所產生之危險性。                                 量,依國內爆竹煙火場所可供儲存
                                                                      量,以每月每間儲存場所可輸入1次

                                                                      之總量管制定期限量方式,逐漸減少
                                                                      國內爆竹煙火使用數量。
                                                                    4.修正施放管制辦法
                                                                      消防單位對於施放爆竹煙火管理,應

                                                                      以公共安全為前提,以預防火災及人
                                                                      員傷亡角度思考,經查環保單位對於
                                                                      相關禁止從事妨礙安  為之區域、範
                                                                      圍及時段,已有考量,故建議有關施

                                                                      放爆竹煙火違反公共安寧部分,應從
                                                                      其規定,相關施放管制辦法應修正排
                                                                      除公共安寧部分,以規範公共安全為
                                                                      優先,回歸專業單位管理。

                 ◆ ◆圖 6 內筒式彈型及燃燒式藥餅型升空類爆竹煙火






               18 美國消費煙花標準,Standards for Consumer Fireworks,www.afsl.org/content/afsl-standards-
                  consumer-fire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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