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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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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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ක                      ৎڋd ၽޫ̙Զഗظث๘˦ᖹኒiШ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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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 4-10◆◆兩列式交替運送方式   29 (資料來源:日本總務省消防廳特殊災害室)



               (5)一齊放射泡沫之時間點判斷                                 須重新評估其可行性與放射時間點。
                     自衛防災組織及廣域共同防災組織之                          (6)由高處監控人員確認泡沫之投入狀況
                     指揮者在判斷是否可進行泡沫一齊放                                有時單憑地面上的監控,難以確切掌

                     射時,須事先確認以下事項,待下列                                控泡沫放射後是否有順利投入落在起
                     事項全數確認完畢後,再與公設消防                                火儲槽內。因此,指揮人員須與公設
                     機關協議一齊放射泡沫之時間點。                                 消防機關協議,利用雲梯車、直升機

                    A. 大容量泡沫放射系統之部署狀況。                               等機具從高處確認泡沫的投入狀況。
                    B. 泡沫滅火藥劑供給機制及路線之運作                             4. 火勢撲滅前之因應作為
                      情形。                                      (1)火勢控制、火勢撲滅之判斷
                    C. 水源容量及供水設施之送水機制。                                所謂「火勢控制(鎮壓)」係指起火
                    D. 既有救災器材之泡沫放射機制。                                 儲槽內燃燒液體的全部表面均已被放

                    E. 風向、風速等天候條件。                                    射之泡沫完全覆蓋,且不再有火焰冒
                    有時雖然已具備上開A至D等4項條                                  出的情形;至於「火勢撲滅」則是指
               件,但如衡量經現場實際天候條件,判斷放                                    火勢已完全被撲滅,且不再需要進行

               射後之泡沫可能無法順利到達室外儲槽,則                                    冷卻作業的狀態。




               29 日本總務省消防廳,石油コンビナート等防災体制檢討会檢討結果報告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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