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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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浮頂式室外儲槽之直徑 標準放水量
34m以上、45m以下 每分鐘1萬公升
45m以上、60m以下 每分鐘2萬公升
60m以上、75m以下 每分鐘4萬公升
75m以上、90m以下 每分鐘5萬公升
90m以上、100m以下 每分鐘6萬公升
100m以上 每分鐘8萬公升
(四)當放水量需達每分鐘 4 萬公升以上 該系統,故於事前即已締結相互支援協定,
時,則該自衛防災編組應購置 2 臺以 規劃發生火災時向未發生火災之組織請求支
上之大容量泡沫放水砲,且其每分鐘 援之申請機制。
之放水能力應在 2 萬公升以上。 三、 為操作大容量泡沫放水砲及車輛,是否
(五)依據石油工業區災害防止法施行令第 訂有配置搶救人員之規定?
22 條規定,並考量地理條件、交通 答:
狀況、特定事業所集中密度等因素, 依據石油工業區災害防止法施行令第7
日本全國劃定 12 個區域,這些區域 條第3項規定,當特定事業所之業者於自衛
均設有「廣域共同防災組織」。另外, 防災編組內購置大容量泡沫放水砲及其專用
區域的劃定亦考量當發生火災時,大 消防車輛(或設備)時,應於該自衛防災編
容量泡沫放射系統從放置地點裝載出 組中配置以下人員如下:
發、運送至現場並設置布署妥當後進 (一)防災作業統括人員 1 名。
行泡沫放射,應在 8 個小時以內完 (二)每臺大容量泡沫放水砲各配置防災人
成,且泡沫放射應能持續 120 分鐘 員 1 名。
以上。 (三)幫浦 1 臺配置防災人員 2 名。
二、 設置大容量泡沫放水砲之防護範圍係針 (四)混合裝置 1 臺配置防災人員 2 名。
對1座儲槽或2座儲槽或更多儲槽?如果 (五)水帶每 200m 配置防災人員 1 名。
有更多儲槽發生火災時,該如何處理? 四、針對石化廠設置大容量泡沫放射系統,
答: 是否訂有相關設置基準規範,如設置數
設置大容量泡沫放水砲係以1座浮頂式 量、設備規格、性能需求(射程、揚
室外儲槽為防護範圍,主要假設儲槽發生全 程、放水量、放水壓力)等?
面火災(full surface tank fire)之情形。 答:
當2座以上儲槽發生火災時,因發生火 為能有效地將大容量泡沫放射系統中所
災之廣域共同防災組織將於火災搶救行動中 放射出的泡沫,順利落在燃燒油面上進行滅
使用大容量泡沫放射系統,然而其他未發生 火,須考量泡沫自大容量泡沫放水砲放射噴
火災之廣域共同防災組織卻可能不會使用到 射至油面上的過程中,可能產生泡沫水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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