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103年消防月刊 5月號 (全)
P. 24

Fire Safety Monthly







                 查現階段各消防機關均已於今(103)年                                而內政部消防署配置各消防機關之危害

            1月29日前將相關執行計畫函發各外勤單位,                              物質災害搶救車輛、裝備器材,依「地方制度
            並均已依規定期限,函報內政部消防署備查完                               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消防車輛、
            竣。                                                 裝備器材等之預算編列及採購,仍應由地方政
                                                               府自行編列辦理,基此,應由地方政府負責財
            四、結論
                                                               產保管監督之責任,並另於年度編列相關教育
                 為確保公共安全,提升消防單位危害物質
                                                               訓練及器材維護與購置等費用,逕行管理維
            災害搶救、人命救助能力是刻不容緩。即時、
                                                               護;且基於「地方制度法」第8條、第19條、
            有效率的危害物質災害搶救,將可使因危害物
                                                               第70條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第4條規定,為
            質災害引起之人命傷亡、財產損失、災民救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地方政府應妥善規劃縣
            濟、環境污染、公害賠償減到最低程度。提升
                                                               (市)政府預算分配,將消防搶救車輛、裝備
            消防單位危害物質災害搶救能力,勢必成為現
                                                               器材維運案列入優先施政項目,以維災害搶救
            代化國家極力追求的一項重要指標。
                                                               之需。
                 基此,內政部消防署歷年來均努力不懈,
                                                                    而內政部消防署基於掌管全國消防業務
            致力於推動消防單位危害物質災害搶救能力,
                                                               需要,針對消防搶救車輛、裝備器材維運部
            除藉由化學災害處理車、個人防護裝備之補
                                                               分,訂有「消防車輛裝備器材管理維護作業規
            助,及其人員的訓練,促使各消防機關成立化
                                                               範」,供全國各級消防機關遵循;另依據上開
            學災害處理隊,有效提升消防單位化學災害
                                                               規定,內政部消防署得視需要每年舉行1次裝備
            專業搶救能力外。亦透過各項行政管理督導作
                                                               保養業務輔導檢(訪)查,必要時得配合其他
            為、修正訂頒配合搶救指導原則,以及區域風
                                                               檢(訪)查實施,就各配發分隊消防車輛及裝
            險評估、災害搶救整備等相關策略,積極就相
                                                               備器材檢查其性能堪用情形與維護。其目的在
            關預防及管理等機制進行加強,期能降低災害
                                                               瞭解並督導各消防機關對裝備之使用、保養、
            發生機率並強化整體應變能力。
                                                               維護及管理狀況,俾便予以適切輔導改進。
                 展望未來,建議各縣市政府消防機關針對
                                                                    惟考量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編列經費不
            內政部消防署購置之化學災害處理車、化災搶
                                                               易,有關提升消防單位災害搶救能力相關策略
            救人員個人防護裝備等,可依轄區特性(如狹
                                                               措施及後續計畫,內政部消防署已積極籌備撰
            小巷弄、人口密集、大型工業區密集等)、存
                                                               擬計畫相關工作,並將持續爭取編列經費,協
            放之危害物質種類、數量、事故災害案例及災
                                                               助各縣市消防機關充實危害物質災害搶救之消
            害特性等因地制宜,自行研訂適合之車輛及裝
                                                               防車輛、裝備器材。
            備器材規格進行採購,將能增進採購效益,並
            購置更適合所轄需求之車輛及裝備器材。


















         22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