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103年消防月刊 5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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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查現階段各消防機關均已於今(103)年 而內政部消防署配置各消防機關之危害
1月29日前將相關執行計畫函發各外勤單位, 物質災害搶救車輛、裝備器材,依「地方制度
並均已依規定期限,函報內政部消防署備查完 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消防車輛、
竣。 裝備器材等之預算編列及採購,仍應由地方政
府自行編列辦理,基此,應由地方政府負責財
四、結論
產保管監督之責任,並另於年度編列相關教育
為確保公共安全,提升消防單位危害物質
訓練及器材維護與購置等費用,逕行管理維
災害搶救、人命救助能力是刻不容緩。即時、
護;且基於「地方制度法」第8條、第19條、
有效率的危害物質災害搶救,將可使因危害物
第70條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第4條規定,為
質災害引起之人命傷亡、財產損失、災民救
落實地方自治精神,地方政府應妥善規劃縣
濟、環境污染、公害賠償減到最低程度。提升
(市)政府預算分配,將消防搶救車輛、裝備
消防單位危害物質災害搶救能力,勢必成為現
器材維運案列入優先施政項目,以維災害搶救
代化國家極力追求的一項重要指標。
之需。
基此,內政部消防署歷年來均努力不懈,
而內政部消防署基於掌管全國消防業務
致力於推動消防單位危害物質災害搶救能力,
需要,針對消防搶救車輛、裝備器材維運部
除藉由化學災害處理車、個人防護裝備之補
分,訂有「消防車輛裝備器材管理維護作業規
助,及其人員的訓練,促使各消防機關成立化
範」,供全國各級消防機關遵循;另依據上開
學災害處理隊,有效提升消防單位化學災害
規定,內政部消防署得視需要每年舉行1次裝備
專業搶救能力外。亦透過各項行政管理督導作
保養業務輔導檢(訪)查,必要時得配合其他
為、修正訂頒配合搶救指導原則,以及區域風
檢(訪)查實施,就各配發分隊消防車輛及裝
險評估、災害搶救整備等相關策略,積極就相
備器材檢查其性能堪用情形與維護。其目的在
關預防及管理等機制進行加強,期能降低災害
瞭解並督導各消防機關對裝備之使用、保養、
發生機率並強化整體應變能力。
維護及管理狀況,俾便予以適切輔導改進。
展望未來,建議各縣市政府消防機關針對
惟考量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編列經費不
內政部消防署購置之化學災害處理車、化災搶
易,有關提升消防單位災害搶救能力相關策略
救人員個人防護裝備等,可依轄區特性(如狹
措施及後續計畫,內政部消防署已積極籌備撰
小巷弄、人口密集、大型工業區密集等)、存
擬計畫相關工作,並將持續爭取編列經費,協
放之危害物質種類、數量、事故災害案例及災
助各縣市消防機關充實危害物質災害搶救之消
害特性等因地制宜,自行研訂適合之車輛及裝
防車輛、裝備器材。
備器材規格進行採購,將能增進採購效益,並
購置更適合所轄需求之車輛及裝備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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