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103年消防月刊 5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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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 工作研討






                      場所需時間較長,每逢颱風、豪雨等                         用之車輛、裝備及其配置人力。第3條第1項
                      天災時,往往造成道路坍塌或離島交                         規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消防車輛及
                      通停航停駛等不確定因素。                             裝備,得視轄區特性、消防人力等實際狀況
               (二)我國平均每個山地鄉部落人口數約有                             配置。此為國內消防據點設置基準,再配合

                      288 人(總計 551 個部落、人口數                     「消防勤務實施要點」執行救援任務。可見
                      約 15 萬 8,588 人,資料來源:行政                   國內仍以人口密集度、救援到達所需時間為
                      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但偏遠地區火                         主要考量,再酌予考量工作勤務繁重所規劃
                      災件數少,建築物密集度低,如依照                         設置,與偏遠地區實際救災能量需求落差大。

                      部落設置消防據點,相當不符合經濟
                                                               參、日本鹿兒島縣救災單位據點及
                      效益。
                                                               運作概況
               五、建築物內部構造多為易燃,且地處易崩                                  由於日本之地理位置、社會環境、人員
                    塌危險地段                                      等各種條件與我國相近,近代不論法令、制

                    原住民族基於經濟及地理環境考量,部                          度、器材、設備等皆為我國所借鏡,我國配
               落建築物多以就地取材方式,以木造建築物                             置消防車輛及消防人員的制度,亦是參考日

               搭蓋鐵皮屋為主或內部大量木造裝潢,往往                             本「消防力的整備指針」訂定,日本消防機
               造成火災時燃燒速度快的主因。且位於山區                             關在中央為總務省消防廳(長官、次官、所
               常因天然災害肆虐,導致土石流、走山等災                             長及各課室主管)。都道府縣(廳)下設有
               害,往往於災害發生前,各縣市政府必須實                             消防廳或防災課,市町村消防組織型態為消

               施預防性撤離。                                         防本部、消防署、消防團等。
                                                                    本次考察行程,選定日本南九州鹿兒島
               六、偏遠地區消防據點法規制度狀況分析
                                                               市消防局、霧島市消防局及鹿兒島縣防災課
                    依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員額設置基                          為主要考察機關,並在3個單位的協助簡介

               準」規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消防                             說明及導覽所屬偏遠地區及離島的消防據點
               或救災救護分隊設置基準如下:                                  設置及運作情形,瞭解該地區對於預防災害
                  1.以消防車5分鐘能到達,服務面積9平方                         計畫、演練及災害救援模式。

                    公里計算,設一分隊。但郊區得視狀況
                                                               一、鹿兒島市消防局
                    酌予放寬服務面積。
                  2.每一鄉(鎮)至少應設一消防分隊,人                          (一)機關組織簡介
                    口密集或轄區遼闊者,得增設之。                                 鹿兒島市面積547.07平方公里,人
                  3.離島地區視島嶼分布及交通阻隔情形增                          口60萬5,609人,消防預算55億6,109萬

                    設分隊。                                       5,000日圓(平成24年),鹿兒島市消防局
                    另依「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                           下設1個消防本部、3個消防署、21個消防
               人力配置標準」第2條規定:直轄市、縣                              分遣隊,消防職員現有473人(採勤一休一

               (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指直轄                              方式執勤),消防團現有1,511人,車輛部
               市、縣(市)消防機關及所屬實際從事火災                             分消防局計有105輛、消防團計有89輛。
               預防、災害搶救及火災調查鑑定等工作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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