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消防月刊》-107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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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Topic Report






                                                               六、 新加坡之災害管理系統及新加
                                                                     坡民防部隊:


                                                                   新加坡民防部隊自1997年起被受理指派,
                                                               從事災前整備計畫及災時協調工作,其緊急運

                                                               作計畫包括大規模災害之國家級計畫,並於災

                                                               前規劃各單位之角色及功能。投入災害應變之
                                                               各單位,均被納入於聯合計畫之中。


                                                               (一)組織架構:
                                                                   其組織包含民防部隊總部、4個分區、1個

                                                               海域指揮中心、17個消防駐點、27個消防分隊

                                                               及2個訓練中心。其任務概念為在各類災害發
                                                               生時,消防及救災單位可於1分鐘內自分隊出

                                                               動,並於8分鐘內抵達火災及災害現場(視事

                                                               故點與分隊距離而定),而救護車需在11分鐘
                                                               內抵達事故現場。

                                                                   新加坡災害應變相關單位包含了外交部、
                ▲  致贈紀念品給新加坡民防部隊中央消防局
                                                               國家環境部、能源局、公共事業局、國防部、
                                                               警政單位、教育部、住宅發展部、建設局(工

                                                               務)、境管單位、通訊發展及青年事務部、資

                                                               通訊及藝術部、環境及水資源局、民航局、捷
             任區,這些協定均提供了雙方相互協助基礎。
                                                               運局、公共汽車處、海港局、公路局、資通發
             此外,新加坡亦與美國太平洋簽署搜救協定,
                                                               展局、觀光局、國防科技組織、新加坡電力公
             必要時,美國空軍將會協助新加坡搜救中心有
                                                               司、交通部及衛生局等單位。
             關機艦方面之支援。另新加坡亦與汶萊簽署協

             定,必要時亦可使用汶萊搜救資源。                                  (二)分級應變:
                                                                   一般而言,災害事故大多伴隨大規模死傷
                  新 加 坡 搜 救 中 心 亦 配 備 衛 星 搜 救 系 統
             (COSPAS-SARSAT SYSTEM)(如圖4)之                      及財損的突發性災害,或是具擴大潛勢之大規

             地面終端站臺,在新加坡搜救責任區內及接鄰                              模災害且具有重大的全國性、外交性影響,需
             的飛航情報區內,為搜救行動提供衛星輔助,                              要多部會協同應變,全面管理逐步擴大之事故

                                                               情況。在不同災害程度,其應變層級如下:
             此系統使新加坡迅速地偵測及追蹤航空器及船
             舶遇險情事定位,減少搜索時間並大輻提升搜                              1. 一般災害:出動基本戰力,由消防駐點指揮
                                                                 官及事故指揮官處理。
             救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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