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消防月刊》-107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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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Topic Report
六、 新加坡之災害管理系統及新加
坡民防部隊:
新加坡民防部隊自1997年起被受理指派,
從事災前整備計畫及災時協調工作,其緊急運
作計畫包括大規模災害之國家級計畫,並於災
前規劃各單位之角色及功能。投入災害應變之
各單位,均被納入於聯合計畫之中。
(一)組織架構:
其組織包含民防部隊總部、4個分區、1個
海域指揮中心、17個消防駐點、27個消防分隊
及2個訓練中心。其任務概念為在各類災害發
生時,消防及救災單位可於1分鐘內自分隊出
動,並於8分鐘內抵達火災及災害現場(視事
故點與分隊距離而定),而救護車需在11分鐘
內抵達事故現場。
新加坡災害應變相關單位包含了外交部、
▲ 致贈紀念品給新加坡民防部隊中央消防局
國家環境部、能源局、公共事業局、國防部、
警政單位、教育部、住宅發展部、建設局(工
務)、境管單位、通訊發展及青年事務部、資
通訊及藝術部、環境及水資源局、民航局、捷
任區,這些協定均提供了雙方相互協助基礎。
運局、公共汽車處、海港局、公路局、資通發
此外,新加坡亦與美國太平洋簽署搜救協定,
展局、觀光局、國防科技組織、新加坡電力公
必要時,美國空軍將會協助新加坡搜救中心有
司、交通部及衛生局等單位。
關機艦方面之支援。另新加坡亦與汶萊簽署協
定,必要時亦可使用汶萊搜救資源。 (二)分級應變:
一般而言,災害事故大多伴隨大規模死傷
新 加 坡 搜 救 中 心 亦 配 備 衛 星 搜 救 系 統
(COSPAS-SARSAT SYSTEM)(如圖4)之 及財損的突發性災害,或是具擴大潛勢之大規
地面終端站臺,在新加坡搜救責任區內及接鄰 模災害且具有重大的全國性、外交性影響,需
的飛航情報區內,為搜救行動提供衛星輔助, 要多部會協同應變,全面管理逐步擴大之事故
情況。在不同災害程度,其應變層級如下:
此系統使新加坡迅速地偵測及追蹤航空器及船
舶遇險情事定位,減少搜索時間並大輻提升搜 1. 一般災害:出動基本戰力,由消防駐點指揮
官及事故指揮官處理。
救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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