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消防月刊-101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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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災管理人制度淺介
Introduction of Japan’s Disaster Prevention Management System
圖 / 文 內政部消防署 李政昕
鑑於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故整理比較臺灣與日本防災管理,以提供研議我國是否建置「防災
管理人制度」之參考。
In view of the Stones from other hills may serve to polish wrong, so finishing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aiwan and Japan'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to provide the deliberations
in China to build a reference to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dministrator of the system.
前言
加強民眾對於地震等其他災害之整備及應變
日本依據過往經驗及研究發現,火災
能力。
可藉由實施防火管理制度達到減輕災害的目
經參酌日本「防火、防災管理制度」相
的,對於地震及其他特殊災害也應該效法防
關法規等資料,謹就法令依據、設置標準、
火管理制度,惟考慮大規模地震所需採取之
工作項目、資格取得、人員訓練等項目與我
預防及應變作為,雖然通報聯絡、避難誘導
國現況進行初步整理比較,以提供研議我國
等主要的活動項目或實施的組織體制有很多
是否建置「防災管理人制度」之參考:
共通點,但會因預想的損失形態或影響範圍
的不同而與火災對策有所差異(如表1)。
一、法令依據:
故日本近年於消防法等相關規定中增加
「防災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就地震及毒化 日本:
物外洩超標等災害,仿「防火管理制度」由 有關日本「防災管理」制度,係規
管理權人遴用防災管理人制定消防防護計畫 定於日本消防法及相關子法(施行令及施
及實施滅火、通報、避難逃生等自衛消防編 行規則),相關規定準用「防火管理」條
組訓練,以加強民眾對於火災以外之其他災 文,並依循「防火管理」模式,規定各該
害的自我保護能力。 場所制定消防防護計畫、設置自衛消防編
臺灣與日本同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 組及依該計畫施作必要業務。
上飽受地震的侵襲。尤其當災害發生,考量 我國:
救災單位忙於救災當下,被動等待他人救助 於「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
自己的生命及財產非屬妥當,確有建立民眾 中目前僅列有「防火管理」規定,另訂定
「自己的財產自己保護」觀念之必要,並且 「強化防火管理制度指導綱領」,針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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