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消防月刊-101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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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天地
                                                                                    Firefighting World






               (構)所有之救護技術員,如消防機關、衛                                   另按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0條規定,為協

               生機關、救護車營業機構…等。                                    助患者轉診服務,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得派遣

                   因此,筆者認為「送醫或轉診途中」                              當地醫院救護車或救護人員出勤,醫院不得
               分為兩部分,即「救護現場至送達醫療機構                               無故拒絕。

               前途中」及「醫療機構間轉診途中」,其中                                   爰建議註2,為確保當地消防分隊救護能

               「救護現場至送達醫療機構前」屬消防機關                               量,「轉診」協助部分,首以調派轄內醫
               救護技術員職掌範圍,「醫療機構間轉診途                               院、診所或民間救護車公司之救護車運送為

               中」屬非消防機關(構)救護技術員職掌權                               先,至於消防單位救護車宜列為最後選項,

               責。而所稱「送達醫療機構前」之「醫療機                               以避免轄區消防分隊緊急救護能量呈現空窗

               構」究為何指?按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2條規                              期造成無法即時回應民眾下一趟緊急救護需
               定,是指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求之窘境。至於轉診運送所需費用宜由轉診

                   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以適                             之醫療機構負擔或由患者自行吸收。

               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
               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無法確                             四、結論:

               定病人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                                   綜上,本案屬「診所對醫院」之「轉

               轉診,醫療法第60條、73條、醫師法第21條                            診」範疇,筆者認為,雖非屬消防機關權責
               及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6條訂有明文。                                 範疇,惟「人命搜(搶)救或緊急救護」案

                   準此,本案患者突然心律不整、呼吸急                             件,尤其是受理報案第一道關卡「消防局救

               促,有生命危險,醫生依前述規定去電合約                               災救護指揮中心」,值勤人員應秉持著回應

               之民間救護車公司,該公司於線上表示約需                               民眾需求為原則,善用法律授予資源,透過
               40分鐘始能到達,惟經醫師評估,患者生命                              轉介…等方式加以回應處理。

               垂危無法等候,遂轉而向消防局救災救護指                               註1:資料來源:100年11月30日自由時報。
                                                                 註2: 內政部消防署96年10月19日消署護字第
               揮中心求助派車,應屬轉診。                                         096070022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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