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消防月刊-101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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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管機關受理明火表演申請,除採 (二) 為使表演進行中隨時監控場所內防
書面審核外,得會同都市計畫、建 火及避難安全,明定表演時由防火
築管理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 管理人或經防火管理人訓練者全程
單位,於受理申請次日起15日內實 監視,並主導自衛消防編組活動,
地勘查。 同時於所有出入口設置引導人員。
(三) 業者取得許可後,應依許可內容,
三、書面審查及現場勘查:
採取安全措施進行明火表演,如有 (一) 主管機關審核方式採書面審查外,
違反者,將依消防法第41條之1規 得會同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或其他
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單位進行現場
15萬元以下罰鍰。 勘查,實際了解現場、模擬表演及
災害應變機制等方式,審核其安全
肆、管理措施:
措施。
一、 表演場所須依「原有合法建築物防 (二) 主管機關於許可後,得派員進行抽
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查及現場督導相關防火安全機制。
改善完竣:
(一) 目前建管單位之做法係由地方政府
採階段性分項改善防火避難設施 伍、結論:
(備),惟依建築法之精神應採全 為凝聚消防機關受理及許可明火表演
面改善原有合法建築物之建築及消 之共識,內政部消防署業於100年11月16日
防設備為宜。 邀集各縣市消防局等相關單位召開「明火表
(二) 明火表演為引火之危險行為,表演 演安全管理辦法」申請書及許可書範例草案
場所必須有一定程度之防火等級, 會議,律定申請書及許可書之格式範例,供
若不幸發生火災,才可於第一時間 各縣市參考使用,並由各機關自行審酌律定
運用防火設施(備)侷限火煙擴 所需附件之份數。另核發許可書時,可以函
散、延長避難逃生之時間,因此, 或書函併附許可書及核准附件方式回覆申請
明定明火表演場所必須符合「原有 人,並擇以正本或副本方式行文相關機關人
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 員。而該辦理之處罰對象以管理權人為宜。
備改善辦法」之規定。 有關明火表演之相關規範,申請流程及
二、訂定安全防護措施計畫: 書表業已完成,各縣市政府已據以執行,往
(一) 安全防護措施計畫應載有表演前、 後將廣蒐各界意見,做為研修之參考。
表演當日、表演後各管理事項,為 最後提醒大眾「明火表演高危險、休閒
使明火表演之管理與防火管理制度 娛樂重安全」,場所進行明火表演時,應向
結合。 轄區申請取得許可,以確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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