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102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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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員前,得置兼職人員,執行災害預防各項工作。」案業經立法院

                         101年11月13日三讀通過,並奉 總統101年11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

                         10100264191號令公布施行。


                二、推動「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

                (一)為使災害防救工作向基層紮根,強化鄉(鎮、市、區)公所災害防救

                         體制與作業效能,提升直轄市、縣(市)政府防救災能量,98年起推

                         動「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至102年止,共5年,將全國22

                         縣(市)分3梯次,每梯次實施3年,由各縣(市)政府遴定轄區高災害

                         潛勢或風險較高之公所,在協力機構協助下共同優先執行,全國計

                         有135個鄉(鎮、市、區)參與,第1梯次(98至100年)桃園縣等4縣

                         (市)32個公所計畫於100年結束,101年度補助第2梯次(99至101年)臺

                         北市等8個縣(市)50個公所及


                         第3梯次(100至102年)高雄市

                         等10個縣(市)政府53個公所。

                (二)本計畫推動期間,由各縣(市)

                         政府遴選具有專業能力之學

                         術團隊擔任協力機構,協助

                         辦理本計畫相關工作,包含
                                                                 圖4-1-1 深耕計畫縣(市)協力機構座談
                         災害潛勢及歷史災例調查,


                         研 提 短 、 中 、 長 程 改 善 對

                         策,繪製防救災圖資,編訂

                         各鄉(鎮、市)之應變機制、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進行調

                         查防災資源等工作,並舉辦

                         災害防救人員之教育訓練、

                         防災演練暨建置執行鄉(鎮、                             圖4-1-2 臺東縣深耕計畫期末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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