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100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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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消防白皮書







                   3、在儲槽設計地震力尚未進入規範階段,建議儲槽設計地震力仍應調

                        至國內「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所規定之非建築結構物地震


                        力的80%,以符合國內規範之要求。

                        有關國內儲槽耐震設計之流程與關鍵設計參數,各界看法尚未達成

                        共識,惟關鍵設計參數實攸關事業單位投資成本,因此,本研究研

                        提建議如下:

                   1、事業單位強化廠區內儲槽之自主安全管理

                        在產、官、學界未達致共識,並明確制定相關規範之前,事業單位

                        須基於自我財產自我保護,及公共安全考量下,參酌美國、日本等

                        國之耐震設計理念及歷年國內外儲槽震害災例分析的結果,建議廠

                        區內之自主管理作為如下:


                   (1)落實液面高度管理:以避免發生因液面晃動所造成的儲槽破壞與

                           災害事故。

                   (2)修改頂蓋與側板間封接處的材料:避免地震時因浮動頂蓋與側板

                           間的封接部分發生摩擦而引起火花,封接處之材料建議由金屬製

                           品改採塑膠軟質或軟管的封接。

                   (3)除去側板內的突起物:為避免浮動頂蓋與側板內部設備互相接觸

                           與衝撞,對於在機能上之必要設備,應採不會造成損傷措施,此


                           外,除了固定式泡沫放出口外,盡量不要設置其他設施,側板內

                           之滅火設備可設於浮動頂蓋晃動時不會接觸之位置,或以緩衝材

                           料來保護等方式處理。

                   (4)管線設置緊急遮斷系統:管線設計上採用危險物洩漏偵測系統以

                           及在短時間內就能防止洩漏的緊急遮斷系統,以防止危險物溢流

                           造成災害。

                   2、政府機關未來政策規劃之建議

                   (1)研議制定公共危險物品儲槽耐震設計規範:由於儲槽耐震設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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