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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重生
921地震受災戶接受政府各項補助項目及金額參考表
中央主管部會
項目 金額 說明
或地方政府
死亡 內政部 2,454人共24.55億元。
一百萬/人
慰助金 (社會司) 原民會:加發原住民死亡慰助金每人五萬元。
758 人共15.16 億元。
二十萬元/
傷慰助金 原民會:加發原住民重慰助金每人三萬元。
人
彰化縣:自震災捐款提撥每人十萬元。
內政部 53,317 戶共約53.317 億元。
住屋半倒 十萬元/戶
(社會司)、 原民會:加發原住民住屋半倒慰助金每人六萬元。
慰助金 (現住戶)
縣市政府 彰化縣:自震災捐款提撥每戶二萬五千元。
第一年每人一年36,000 元,戶內人口數不限,共發放316,096人,發放金
額計約支用112.8 億元。
第二年排除其中具有下列情況者:一、原已核發租金補助有案之戶內人口
或實際居住人口,有自有住宅;二、受災戶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申貸中
房屋租金 內政部
央銀行921震災災民重建家園景緊急融資專款,已 全部核發完竣;三、受
補助 (營建署)
災住屋已完成重建或修繕。且需有實際租屋事實,並且憑藉租賃契約申請
租金補助。依租賃契約所載實際租期及租金補助,每月每月最高補助新臺
幣一萬元。計核發6,307 戶,核撥金額約6.2億元。對未有租約者之改善
居住生活補助,計約4,196 戶,約2.6億元。
89年3月底以前震災健保卡政府所負擔之醫療相關費用:延長一年震災健
保卡優惠所需之費用為29.66 億元,適用人數為四十點三萬人,兩年間約
補助59 億元(實際補助約64 億元)。
健保保險 每張震災健保卡政府所負擔之醫療及健保補助費用一年平均每人為7,360
費及醫療 衛生署 7360 元/人 元(29.66 億元/40.3 萬人=7,360 元)。
費用補助 每戶平均四人計算,則每戶費用為29,440元(7,360 元*4人=29,440
元)。
90年9月以後至93年底,優惠約十萬人健保費,每年經費約6.6億元,共約
26.4億元。
求職交通
勞委會 500 元/人 每人每次發給500 百元至1,250元,每年最多給四次。
津貼
訓練生活 12,000元/
勞委會 如另有扶養親屬者,每戶每月加給3,000 元,發給期限最長為一年。
津貼 人
創業貸款
勞委會 按月補貼年息百分之六貸款利息
利息補助
資料來源:921震災災後重建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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