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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重生







                                     921地震受災戶接受政府各項補助項目及金額參考表

                          中央主管部會
                  項目                     金額      說明
                          或地方政府


                  死亡        內政部                  2,454人共24.55億元。
                                       一百萬/人
                 慰助金      (社會司)                  原民會:加發原住民死亡慰助金每人五萬元。

                                                 758 人共15.16 億元。
                                       二十萬元/
                傷慰助金                             原民會:加發原住民重慰助金每人三萬元。
                                          人
                                                 彰化縣:自震災捐款提撥每人十萬元。

                            內政部                  53,317 戶共約53.317 億元。
                住屋半倒                   十萬元/戶
                          (社會司)、                 原民會:加發原住民住屋半倒慰助金每人六萬元。
                 慰助金                  (現住戶)
                           縣市政府                  彰化縣:自震災捐款提撥每戶二萬五千元。
                                                 第一年每人一年36,000 元,戶內人口數不限,共發放316,096人,發放金
                                                 額計約支用112.8 億元。
                                                 第二年排除其中具有下列情況者:一、原已核發租金補助有案之戶內人口
                                                 或實際居住人口,有自有住宅;二、受災戶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申貸中
                房屋租金        內政部
                                                 央銀行921震災災民重建家園景緊急融資專款,已 全部核發完竣;三、受
                  補助      (營建署)
                                                 災住屋已完成重建或修繕。且需有實際租屋事實,並且憑藉租賃契約申請
                                                 租金補助。依租賃契約所載實際租期及租金補助,每月每月最高補助新臺
                                                 幣一萬元。計核發6,307 戶,核撥金額約6.2億元。對未有租約者之改善
                                                 居住生活補助,計約4,196 戶,約2.6億元。

                                                 89年3月底以前震災健保卡政府所負擔之醫療相關費用:延長一年震災健
                                                 保卡優惠所需之費用為29.66 億元,適用人數為四十點三萬人,兩年間約
                                                 補助59 億元(實際補助約64 億元)。
                健保保險                             每張震災健保卡政府所負擔之醫療及健保補助費用一年平均每人為7,360
                費及醫療        衛生署       7360 元/人   元(29.66 億元/40.3 萬人=7,360 元)。
                費用補助                             每戶平均四人計算,則每戶費用為29,440元(7,360 元*4人=29,440
                                                 元)。
                                                 90年9月以後至93年底,優惠約十萬人健保費,每年經費約6.6億元,共約
                                                 26.4億元。

                求職交通
                            勞委會        500 元/人   每人每次發給500 百元至1,250元,每年最多給四次。
                  津貼

                訓練生活                   12,000元/
                            勞委會                  如另有扶養親屬者,每戶每月加給3,000 元,發給期限最長為一年。
                  津貼                      人

                創業貸款
                            勞委會                  按月補貼年息百分之六貸款利息
                利息補助
                                                                                       資料來源:921震災災後重建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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