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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重生






                                                                                4.開發案件經縣(市)政府地
                                                                                政機關辦理分區變更及使用
                                                                                地變更編定後,其屬安置受災
                                                                                戶之住宅應於1年6個月內申
                                                                                領建物之使用執照。

                                                                                5.興建住宅用地總面積中做
                                                                                為安置受災戶住宅用地面積
                                                                                之比例應不得低於60%。



                                                                             對於民間開發鄉村區


                                                                                  依作業規範由縣政府核發
                                                                             開發案件計有南投縣許可16件,
                                         南投縣埔里愛蘭段社區(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原臺中縣許可4件,彰化縣許可
                                                                             1件。不過,民間開發新社區也遭
              者,內政部依據「921震災重建暫                  2.以縣(市)政府為受理及審
                                                                             遇與政府新社區開發之類似議
              行條例」第20條規定,訂定「921                 查機關,其申請程序不受區域
                                                                             題。截至重建會於95年解編,南
              震災鄉村區重建及審議作業規                     計畫法第15條之1、農業發展
                                                                             投縣16案僅2案完工,6案建築
              範」規定,以做為辦理上開社區                    條例第10條及非都市土地使
                                                                             施工中;臺中縣4案,建築物工程
              重建審議作業依據。民間開發新                    用管制規則第3章第10條至
                                                                             均未施工;彰化縣1案,也尚未開
              社區之程序簡化與放寬內容及                     第26條、第30條及第48條之
                                                                             工。由於民間開發新社區可運用
              特殊限制規定包括:                         限制。
                                                                             上述之內容放寬開發農業區而
                 1.以農業用地申請者,得不受                 3.申請人免依農業發展條例                投機;然透過此途徑進行土地變
                 一般農業區需10公頃以上或                  第12條規定繳交回饋金及免                更(但未必即刻開發),也造成農
                 特定農業區需25公頃以上面                  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3規                業用地被零星變更,對土地使用
                 積之限制。                          定繳交開發影響費。                    產生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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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     社區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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