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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綱領。為了讓整體重建計畫中
                    的社區重建計畫有所依循,內政
                    部營建署於88年11月25日訂頒
                   「災後社區重建計畫內容及作
                    業規範」,規定社區重建計畫應
                    先以鄉(鎮、市)為範圍,擬定鄉
                   (鎮、市)重建綱要計畫,並視實
                    際需要,依各社區地理位置、地
                    形地貌、地方文化特色、產業發
                    展型態、建物毀損狀況及社區居
                    民意願,劃分為個別建物重建與                 南投縣魚池鄉共和村長寮尾聚落重建(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整體重建二種重建方式;其中,
                    整體重建地區得視實際需要,再                 臺中縣和平鄉自由村(三叉坑、                  與任務、聚落重建計畫之規劃與
                    劃分為都市更新地區、鄉村區                  雙崎、烏石坑部落)、梨山村(松                 審查、輔導獎勵項目、土地審議
                    更新地區、農村聚落重建地區、                 茂部落)及南投縣仁愛鄉互助                   與取得方式。
                    原住民聚落重建地區及新社區                  村(中原口部落)、新生村(上眉
                                                                                       政府也簡化相關規定。在
                    開發地區等五種整體重建類型。                 原部落)、發祥村(瑞岩部落)等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程序
                    其中原住民聚落重建地區,則由                 7 個部落;整建部份包括苗栗泰
                                                                                   方面,原住民聚落需配合辦理非
                    當時的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以                 安鄉象鼻村(大安部落)、南庄鄉
                                                                                   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可依
                    下簡稱原民會)制定「原住民聚                (東江新村部落)、臺中縣和平
                                                                                   暫行條例第20條規定辦理。另為
                    落重建計畫作業規範」,據以擬                 鄉南勢村、達觀村(桃山、竹山部
                                                                                   使921震災原住民受災戶瞭解申
                    定原住民聚落重建計畫,辦理重                 落)、博愛村(谷關、松鶴部落)、
                                                                                   請建築執照程序,請各有關鄉公
                    建。                             梨山村(新佳陽部落)及南投縣
                                                                                   所設立「服務窗口」並指派專人
                                                   仁愛鄉中正村、互助村(清流部
                        原民會共遷住7個部落及                落、中原本部落)、南豐村、新生                 講解申請建築執照事宜,並授權
                    整建16個聚落。遷住部分包括                 村(眉原下部落)、信義鄉潭南村                 鄉鎮公所辦理建照核發作業。再
                                                  (第2 至4 鄰部落)、地利村(第5               則,為協助位處偏遠地區之原住
                                                                                   民及鄉村聚落弱勢戶,以政府及
                                                   鄰部落)、明德村(三十甲部落)
                                                                                   民間各項住宅重建補助款興建
                                                   等16個部落。原住民聚落重建部
                                                                                   小規模之簡易住宅,由內政部營
                                                   分,由原民會依據「災後重建計
                                                                                   建署訂頒「加速921重建區原住
                                                   畫工作綱領」與《921震災重建暫
                                                   行條例》第20條規定,制定《921               民及鄉村聚落簡易住宅重建方
                                                                                   案」整合及簡化各項申請手續,
                                                   震災原住民聚落重建作業規
                                                                                   加速協助偏遠地區弱勢戶重建
                                                   範》,以規範重建工作辦理原則、
                                                                                   家園。
                                                   重建工作督導小組之組織與任
                    南投縣魚池鄉共和村聚落重建(資料來源: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務、聚落重建推動委員會之成立











                                                                                                聚落重建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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