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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抵達現場的災難處置
災難現場救護的主要重點可分檢傷 (Triage)、 從戰爭使用發展到民間運用,目的在於使有限
治療 (Treatment)、後送 (Transport) 三大部分, 的醫療資源能發揮最大的效果。大量傷病患檢
簡稱 3T,通常第一梯次抵達現場時往往人力有限, 傷分類通常依傷病患的嚴重程度分成四個等級,
建議由救護位階較高者或較資深的救護人員先建立 為了能迅速區分,所以使用顏色來標示(表 16-
現場「救護組」,並擔任「救護指揮官」,同時指 3):
派人員擔任檢傷官(醫療官)、後送官(集結官), (1) 紅色:
等後續支援人力到達現場後再適時調整 ICS 架構, 重傷,又稱「立即治療」,也就是最需要優 第十六章
其各別的任務如下: 先處理的傷病患,他們通常傷勢嚴重會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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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傷官: 生命,但如果及時治療,存活率將大幅提升。
大量傷病患事件處置流程原則
迅速評估傷病患給予危險等級辨識,使最需要 (2) 黃色:
醫療資源介入之傷病患能得到適當治療。 中傷,又稱「暫緩治療」,他們一般受到顯
2. 醫療官: 著的傷害,但稍微延遲處置並不會危及生
在治療區給予傷病患適當治療。 命,也不會造成嚴重後遺症。
3. 後送官: (3) 綠色:
依傷病患等級選擇後送順序及記錄後送醫院。 輕傷,通常他們只受到輕微傷勢,可以自己
4. 集結官: 行走。延遲處理不會對生命造成問題,也不
設置集結點,能讓後續支援之車輛有良好動線, 會有後遺症,而且一般沒受過專業訓練人員
避免交通紊亂而延誤整個救災進度。 便可以處理。
上述若初期人員不足,可以將檢傷官與醫療官 (4) 黑色:
合併,後送官與集結官合併。所以第一梯次抵達的 又稱為「死亡」,或是瀕死治療,多處重大
人員在 ICS 裡面是扮演執行組的角色,等後續支援 外傷或已經明顯死亡的傷病患,即使投入很
到場再依災害規模、類型及需求等,建立所需要的 多資源和積極的治療,存活率也不高。
ICS 架構。
表 16-3 大量傷病患檢傷分類嚴重程度等級
(一)檢傷 (Triage) 顏色 傷勢 處置順序
紅 重傷 第一優先
1. 檢傷原則:
黃 中傷 第二優先
檢傷分類是區分傷病患嚴重程度的方式,檢傷
綠 輕傷 第三優先
分類英文為 Triage,是從法語單字 Trier 衍生出
黑 死亡 最後處置
來,意義為「尋找、選擇」,以優先處理最具
有生命危險的傷病患。「檢傷分類」概念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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