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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面對一個超出平時救援能量所能負荷,使當地 倘若未妥適處置,事後各方輿論及檢討勢必帶來另
衛生、醫療及消防體系無法以日常方式作業應變的 一波衝擊,其中不容忽視的重要關鍵,在於第一線
人為或天然災害發生時,應該緊急採取特殊的動員 救護人員是否正確且快速啟動緊急應變機制。
第十六章
及模式。災難當下,往往伴隨為數眾多的人員傷亡,
大量傷病患與檢傷分類概論及演練
01 大量傷病患的定義
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定義大量傷病患為 2. 美國加州蒙特瑞郡 (Monterey county) 將大量傷
「指單一事故、災害發生之傷病患人數達十五人以 病患分成三種等級,啟動標準是依該地資源與
上,或預判可能達十五人以上者。」因各縣市醫療 救災狀況(表 16-2)。
資源的差異,可能無法一體適用,但若傷病患人數 由上可知光是美國境內對於大量傷病患事件的
或外傷程度超過現場救護資源(人、車)負荷時, 「啟動標準」各州可能都有各自的定義,有的是以
即應考慮啟動大量傷病患應變機制,建立事故指揮 傷患人數,有的是以原有系統的負荷為基準,而臺
體系,使能有效管理並控制整體救援行動。 灣方面各縣市醫療資源、消防人力皆有所不同,各
現場須投入多少支援單位才足以因應搶救,目 縣市應擬定屬於該縣市適用的啟動準則,且在不同
前國內仍無法律層面的規定,下面提供一些美國對 機關、單位間也須制定共同應變策略,這樣若真面
於現場需要多少救護車的簡易計算方式: 臨大量傷病患事件時才能有效降低傷害。
1. 美國緊急醫療救護協會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Association) 將大量傷病患分成三種
等級,啟動標準是以現場傷病患人數為主(表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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