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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面對一個超出平時救援能量所能負荷,使當地                       倘若未妥適處置,事後各方輿論及檢討勢必帶來另

       衛生、醫療及消防體系無法以日常方式作業應變的                         一波衝擊,其中不容忽視的重要關鍵,在於第一線

       人為或天然災害發生時,應該緊急採取特殊的動員                         救護人員是否正確且快速啟動緊急應變機制。
   第十六章
       及模式。災難當下,往往伴隨為數眾多的人員傷亡,



   大量傷病患與檢傷分類概論及演練






       01          大量傷病患的定義










           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定義大量傷病患為                        2. 美國加州蒙特瑞郡 (Monterey county) 將大量傷

       「指單一事故、災害發生之傷病患人數達十五人以                           病患分成三種等級,啟動標準是依該地資源與
       上,或預判可能達十五人以上者。」因各縣市醫療                           救災狀況(表 16-2)。

       資源的差異,可能無法一體適用,但若傷病患人數                             由上可知光是美國境內對於大量傷病患事件的
       或外傷程度超過現場救護資源(人、車)負荷時,                         「啟動標準」各州可能都有各自的定義,有的是以

       即應考慮啟動大量傷病患應變機制,建立事故指揮                         傷患人數,有的是以原有系統的負荷為基準,而臺
       體系,使能有效管理並控制整體救援行動。                            灣方面各縣市醫療資源、消防人力皆有所不同,各

           現場須投入多少支援單位才足以因應搶救,目                       縣市應擬定屬於該縣市適用的啟動準則,且在不同
       前國內仍無法律層面的規定,下面提供一些美國對                         機關、單位間也須制定共同應變策略,這樣若真面

       於現場需要多少救護車的簡易計算方式:                             臨大量傷病患事件時才能有效降低傷害。
       1. 美國緊急醫療救護協會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Association) 將大量傷病患分成三種
         等級,啟動標準是以現場傷病患人數為主(表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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