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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 16-1 美國緊急醫療救護協會大量傷病患啟動標準
等級 啟動標準 敘述
・2 個 BLS 後送單位(一般救護車) ・1 個 ALS 後送單位(加護型救護車)
傷病患人數
Level 1
5-10 人
・空中救護待命 ・聯絡 2 個附近的醫院以及外傷中心
・6 個 BLS 後送單位(一般救護車) ・2 個 ALS 後送單位(加護型救護車)
傷病患人數
Level 2
11-20 人
・1 台直昇機 ・聯絡 3 個附近的醫院以及 2 個區域外傷中心
第十六章
・8 個 BLS 後送單位(一般救護車) ・2 個 ALS 後送單位(加護型救護車)
傷病患人數
Level 3
21 人以上
・2 台直昇機 ・聯絡 4 個附近的醫院以及 2 個區域外傷中心
01
大量傷病患的定義
[4]
表 16-2 加州蒙特瑞郡大量傷病患啟動標準
等級 啟動標準(比較該地資源與救災狀況) 敘述
Level 1 超過平時負荷程度,但是原有系統可以 負荷,且 1 小時內應變完畢 3-5 台救護車
Level 2 超過平時負荷程度,必須仰賴支援,且應變時間預計超過 1 小時 5-10 台救護車
超過平時負荷程度,且地區內支援不足以應付,此時必須啟動 EOC 等單位進行區域性
Level 3 11 台救護車以上
應變
所需救護車數量:
救護車 =(紅色傷患數 /2)+1
例如,現場有 10 位應立即送醫之傷病患時,所需救護車數為:10/2 +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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