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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藥物過量與中毒 [3][9]
一 前言
第七章
主訴或初級評估發現有藥物過量或中毒時即 己受到污染,必要時須先移除病人受污染衣服。
應進入本流程,若可能時應詢問病人服用藥物的時 若有刺鼻味道(例如農藥中毒)送醫途中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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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種類及大約數量。 開救護車窗戶通風。
藥物過量與中毒
若懷疑氣體中毒時(例如一氧化碳),應使用 可以記錄病人的心跳、血壓、呼吸次數、意
適當警示裝備(如 CO 探測器,五用氣體探測器) 識、瞳孔大小、膚色、皮膚與黏膜是否潮濕或乾燥,
及防護裝備,確認現場環境安全,如在室內評估病 來協助醫護人員判定病人是哪一種中毒症候群,若
人前應先打開所有窗戶,或將病人移至通風處,同 有需要也可以撥打臺北榮總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的
時確認現場有無其他病人。 24 小 時 諮 詢 服 務 電 話 02-2871-7121 或 02-2875-
如為化學物質中毒時,處理病人時必須預防自 7525#85500,進行諮詢。
二 藥物過量與中毒的救護流程
註:
1. 口服:
須將毒物或藥物及可能服用的瓶罐或藥袋(或拍照)帶至醫院。如懷疑食入毒藥
物中毒,且在 1 小時內發生者,建議以左側躺姿勢後送。
2. 皮膚 / 眼睛暴露:
受到波及的皮膚或眼睛應以大量清水或生理食鹽水清洗至少 15 分鐘,若有污染
之衣物應儘快移除。亦須注意粉狀或金屬化學物質,不可用水清洗(如:禁水性
物質 1. 鉀、2. 鈉、3. 烷基鋁、4. 烷基鋰、5. 黃磷、6. 鹼金屬(鋰、銣、銫、鍅)
及鹼土金屬(鈹、鎂、鈣、鍶、鋇和鐳)、7. 有機金屬化合物(烷基鋁、烷基鋰
除外、8. 金屬氫化物、9. 金屬磷化物、10 鈣或鋁的碳化物碳化鈣(電石)磷化鈣
生石灰)。
3. 吸入:
應先將病人移至新鮮空氣處,並密切注意中毒病人呼吸狀態,評估是否有呼吸窘
迫的情形,必要時給予氧氣。如為一氧化碳中毒應給予 100% 氧氣治療。
圖 7-18 藥物過量與中毒的救護處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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