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3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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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大量傷病患與檢傷分類概論及演練
情形、徵用民間器具及物資做為日後申請補償之依據。
上述為 ICS 完整架構,但並非每一次的大量傷病患事件,都須有完整的 ICS 架
構,ICS 是具有系統化、彈性化的特性。隨著災害類型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組
織架構因應。例如:2015 年 6 月 27 日新北市八仙樂園粉塵燃燒事故,現場
可動員消防人力、救護車量足以因應且應變時間短,所以不需後勤組及財務
組。2016 年 2 月 6 日臺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件,整個搶救過程長達好
幾天,所以需建立後勤組及財務組。
3. 第一梯次抵達人員之角色:
第一梯次抵達現場時往往人力有限,建議由救護位階較高者或較資深的救護
人員先建立現場「救護組」並擔任「救護指揮官」,並指派人員擔任檢傷官
(醫療官)、後送官(集結官),等後續支援人力到達現場後再適時調整 ICS
架構,其各別的任務如下:
(1) 檢傷官:迅速評估傷病患給予危險等級辨識,使最需要醫療資源介入之傷
病患能得到適當治療。
(2) 醫療官:在治療區給予傷病患適當治療。
(3) 後送官:依傷病患等級選擇後送順序及記錄後送醫院。
(4) 集結官:設置集結點,能讓後續支援之車輛有良好動線,避免交通紊亂而
延誤整個救災進度。
上述若初期人員不足,可以將檢傷官與醫療官合併,後送官與集結官合併。
所以第一梯次抵達的人員在 ICS 裡面是扮演執行組的角色,等後續支援到場
再依災害規模、類型、需求等,建立所需要的 ICS 架構。
(三)疏散/搜救評估與計畫
一個災害發生大量傷病患事件之後,不表示不會再產生另一個災害,所以一個
大量傷病患事件除了考量現場救治傷病患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評估即是現
場傷病患及搶救人員之人身安全,分別敘述如下(圖 15-3-2):
1. 評估面向:一個災害現場,如何安全的進入及安全的將傷病患救援出來。
2. 設置面向:如果有二次災害發生時,如何建置緊急疏散動線。
3. 執行面向:要有建立安全區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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