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2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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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大量傷病患與檢傷分類概論及演練
(9) 迅速向指揮中心回報。
2. 建置災害現場指揮系統(Incident Command System,ICS):
ICS 的精神在於分工,無論現場的作業人員多寡,通常會有一名指揮官、直屬
於指揮官的幕僚人員及各小組組長,而幕僚可依其性質區分成管理及功能兩
大類(圖 15-3-1)。
圖 15-3-1 災害現場指揮系統
指揮官負責統籌指揮、瞻前顧後,確保各個分組有依照計畫進行作業,本身
不直接參與救災、救護,但事故初期人數不足時可以做適當協助,事故中後
期則可視狀況進行指揮權轉移。通常會有下列三個管理幕僚:
(1) 安全官:可以緊急制止危險的救援行動,確保整體事故的應變都可以安全
地執行;如果事故現場過於複雜時,常須採用多方專家的意見加以整合。
(2) 聯絡官:聯繫相關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與民間救難團體,作為事故應變
的對口聯絡人。
(3) 資訊官:負責面對媒體、發布新聞等,發言人本身須對新聞的運作方式與
事故現場狀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現場指揮官應避免直接面對媒體發言。
指揮官的功能幕僚通常分為下列四個組別或部門:
(1) 執行部門:通常為人數最多的部門,負責依計畫執行任務,可以依照需求
再分為多個支部。大量、多重傷病患時,一般會分為現場救護組(可有檢
傷、醫療與後送等支部)、待命組、警戒組與災害控管組。
(2) 計畫部門:蒐集、分析及散發資訊,做客觀分析還有資源監控,提供現況
資訊及預測未來可能變化,並擬定預備替代方案。
(3) 後勤部門:提供醫療照護與餐飲給予參與事故應變人員,並處理設備與補
給品,如果事故處理時間不長,通常不需設置此部門。
(4) 財務部門:分析財務成本,記錄人員工作時間與保險內容,登入器材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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