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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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常見創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四、灼燙傷損傷機轉
(一) 休克:大面積灼燙傷會使體液快速喪失導致低血容休克發生。
(二) 體溫喪失:大面積灼燙傷造成皮膚無法保持體溫,特別是夜晚或氣溫低時。
(三) 感染:因失去皮膚保護功能,造成感染引發敗血症相關問題。
五、灼燙傷處置原則
(一) 灼燙傷傷患到院前處置包括:
1. 排除熱源及不穩定因素:儘速離開不穩定之現場環境(例如火災或爆炸現場)
直到安全處。
2. 除汙處置:因化學、輻射所造成灼燙傷,處置人員應該穿戴足夠的安全防護除
汙。所造成衣物沾染化學性燒灼物質時須小心移除,若傷口沾有化學性粉末
時,應用乾淨毛刷先刷除污染物,再用大量清水沖洗。
3. 防止組織遭受更進一步的灼燙傷:終止灼燙傷的繼續進行,移除傷患身上所有
燒灼衣物,但切勿撕開黏著在皮膚上之衣物。
4. 維持呼吸道通暢並給予氧氣:密閉空間內灼燙傷患都應給予非再吸入型氧氣面
罩。呼吸窘迫傷患若給予高濃度氧氣後,SpO 2 仍<90%且意識惡化時,應給予
袋瓣罩甦醒球人工呼吸。
5. 傷口處理、防止感染:依單項救護技術操作規範處置。
6. 靜脈輸液:乳酸林格氏液為靜脈輸液首選。
7. 送達有適當灼燙傷處理能力的急救責任醫院:當灼燙傷病患為中度或嚴重灼燙
傷時,應送往有處置灼燙傷能力的急救責任醫院或具灼燙傷中心之醫院。
(二) 灼燙傷處置與輸液
1. 靜脈注射部位應優先選擇周邊靜脈且無灼燙傷的區域,輸液應優先選擇乳酸林
格氏液,若無時可用生理食鹽水取代。
2. 輸液補充估算的方法依 2020 第十版 ATLS 所建議之「修正後布魯克公式」
(modified Brooke formula),其計算公式為:
24 小時靜脈輸液量 = 2 mL × 傷患體重(Kg) × 灼燙傷面積(%)
其中前 8 小時給一半量,後 16 小時再給另外一半的量。
(一度灼燙傷不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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