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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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常見創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八) 傷口處理順序為:傷口辨識→加壓止血→清潔→覆蓋敷料→包紮→固定。
三、傷口處置注意事項:
(一) 傷口辨識:確認傷口類型及嚴重度。
(二) 加壓止血:若為立即可見且持續之外出血,足以造成傷患休克或危及生命,應
優先處理並止血,先不考慮清潔傷口。
(三) 清潔:若非乾淨傷口應以生理食鹽水沖洗傷口,若不易沖洗之染汙傷口,可以
濕紗布或棉棒配合生理食鹽水沖洗清潔傷口。
(四) 覆蓋敷料:
1. 可以使用生理食鹽水沾濕紗布作為敷料。
2. 避免在處理傷口及覆蓋敷料時說話或咳嗽。
3. 敷料應直接覆蓋在傷口上,不可由旁邊滑動再蓋住傷口,敷料應完全覆蓋住傷
口。
4. 若血滲透敷料時,不可拆掉原來的敷料或固定物,須由外面繼續蓋上敷料即
可,以免因拆掉敷料紗布而引起更多的出血或浪費時間。
(五) 包紮:
1. 在包紮傷口之前,須先控制出血。
2. 覆蓋敷料後再包紮,避免繃帶或三角巾直接與傷口接觸。
3. 使用彈性繃帶做固定時,須由遠心端或易固定之處(肢端較細小部位)開始包
紮。
4. 包紮時應完全的覆蓋住傷口上的敷料,以防脫落及汙染。
5. 包紮四肢應露出肢體末端,以便隨時觀察血液循環的情形。
6. 包紮完畢,可以用打平結或膠布將其固定,彈紗或彈繃可以放入拉起之上一圈
內,以免滑落。
7. 使用紙膠或膠布固定時,不可貼在已受傷之皮膚上,如灼燙傷之皮膚,以免造
成再次傷害。
8. 不可在受傷處、關節、骨突及肢體內側等常摩擦處打結。
9. 繃帶如果不小心掉落地面應予以更換。
(六) 固定:
1. 先穩定傷患的生命徵象:若骨折伴有其他致命的傷害,不可花費過多時間在骨
折固定;下肢、骨盆或多重骨折傷患若生命徵象不穩定或危急時,不採個別肢
體固定,應直接固定在長背板並迅速送醫。
2. 懷疑有骨折的傷患都需當作骨折處理:骨折的症狀有疼痛、腫脹或變形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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