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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漁船滅火注意事項 救 搶 【 】 錄 實
漁船滅火注意事項
行動 注意事項
火災發生初期,請勤務中心聯繫漁港主管機關或海巡單位,協助通知漁船周邊尚未延
移船
燒漁船船主儘速到場,將其所屬漁船或漁筏駛離至安全泊區,避免延燒,減少損失。 Firefighters on the Scene
消防人力車輛到達,立即部署水霧或泡沫水線射水降溫。
滅明火
防護未延燒船隻,將受燒船隻火勢侷限,控制住火勢,逐步將火勢熄滅。
園 新 分 船 漁 隊 救 紀 實 火 警 搶
火勢熄滅後,漁船底層內部常有悶燒情形,導致火勢容易復燃。
待確定登船安全無虞時,判斷方式如下:船隻已無明顯火勢;僅有煙、熱冒出;登
開口
船救災行動無障礙時;船體平穩利於救災人員站立行動等。由救災人員登船將漁船
主要開口打開,方便後續灌入泡沫救災行動。
救災人員使用排煙發泡機, 泡沫輸送導管等裝備製造泡沫,並藉由泡沫輸送導管延
伸進入漁船內部灌輸泡沫,使用泡沫使火勢窒息進而滅火。
灌泡沫
過程中夥同現場人員,將起火船隻船繩繫緊岸邊,避免船身在搶救過程中向外漂。
泡沫輸送管晃動會影響泡沫送入至船體內部,導致救災效率不佳,須多加留意。
藉由每次救災後同仁間的共同研討,發現 養兵千日,用在一朝,消防人員須平時訓
救災癥結點,進而找出對策、解決問題,藉此 練互相培養默契,透過救災演練並依據本署救
增進漁船滅火效率。經討論後,歸納幾項漁船 災安全手冊第十七章「搶救船舶火災安全指導
滅火注意事項(請參閱表一)。 原則」加強同仁間救災觀念,漁港船泊落實管
理才是重點所在,搶救只是事後的作為,唯有
本案耗時約 1 個多小時便控制火勢, 約 4
事前管理 工作做的好,才能降低漁船火災意外
小時完成滅火工作。本案中所燃燒之 2 艘漁船
發生。
(名稱:金 Ο 昇、燃燒面積:第一層約 40 平方
公尺、第二層約 20 平方公尺;名稱:金 Ο 祥-
Ο 號、燃燒面積:第一層
約 24 平方公尺、第二層
約 20 平方公尺 4 平方公
尺),財物損失初步估計
約 150 萬元。漁船火災
泡沫輸送管盡量以直線為宜,減少彎曲,
泡沫輸送管盡量以直線為宜,
減少彎曲,
若無法在一開始便控制 並輔以雙節梯做底部支撐
並輔以雙節梯做底部支撐
火勢,在其一發不可收拾
後,後續往往需要調派海
上作業平臺怪手開挖船
體,才能成功撲滅。不僅
費時,更是對船主莫大的
財物損失。
用繩索固定船隻,避免晃動
用繩索固定船隻,避免晃動
圖三、漁船火災搶救泡沫輸送管架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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