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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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中每下降10公尺即會增加一個大氣壓力,若長時間或經常性
暴露於高壓環境中或呼吸高壓混和氣體時,會使得氮氣溶解於血液或
組織中,在回復至正常大氣壓之過程中,體內溶解之氣體將逐漸自
血液或組織中釋放出來,經由靜脈流至肺部藉呼吸作用排出體外,若
未按照正常減壓程序或快速的上升時,溶解於組織內的氣體便會快速
釋放出來形成氣泡造成栓塞,影響血液循環並形成缺氧和缺血的
情形,此臨床症狀即稱之為減壓病(DeCompression Sickness,DCS),
又稱為潛水伕病(Diving disease )。
溺水與潛水急症緊急救護流程
溺水/潛水傷病患(註 1)
是否有明確的創傷機轉?(註 2)
非創傷緊急救護 創傷緊急救護
現場流程(註 3) 現場流程(註 3)
註1:
溺水是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幾乎可以確認傷病患求救的原因,除非
已現場死亡外,否則所有溺水傷病患均應積極的給予救護。
註2:
到達現場確認為溺水傷病患後,應立即向傷病患、目擊或旁觀者
詢問「發生什麼事?」等的主訴詢問,以便發現可能有頸椎受傷的
創傷機轉或症候,溺水傷病患頸椎受傷的比例約為0.009%,絕大部份
有與溺水環境相關之創傷,如明顯的外傷徵候或在滑水道滑水、淺水
區跳水或衝落大排水溝等,因此除非有明確的創傷機轉外(如明顯頭部
或脊椎外傷、主訴頸部、背部、下背痛,四肢麻或無力),否則不需要
例行性給予頸椎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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