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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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醫學會;本時期開始有主治醫師專責或專任於急診,各醫學中心
陸續設立急診醫學部(科),也多了一些緊急醫療救護制度與教育訓練
的規劃與創辦。
四、台灣緊急醫療救護成長期 7,13
民國 84 年 1 月 17 日發生了芮氏規模 7.2 級日本阪神大地震,
2 月 15 日台中市衛爾康西餐廳創下單一火災死亡 64 人最高的重大
公共安全事件,加速了 3 月 1 日消防署的成立 15 ,緊急醫療救護法
才能在民國 84 年 7 月立法院火速通過,8 月 11 日修正的消防法也將
緊急救護入法,接著民國 85 年 5 月 29 日發布緊急救護辦法及民國
86 年 4 月公告救護技術員管理要點,奠定了我國緊急醫療救護的法源
基礎。
衛生署民國 84 年 9 月出版初級及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教材,民國
86 年提出改善醫院急診重症醫療品質計畫;消防署民國 86 年 9 月
舉辦第一屆署長盃緊急救護技術操作評比,經由各縣市互相觀摩而
激起學習緊急救護技術的風潮;民國 87 年 7 月在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辦理 2 期的緊急醫療救護訓練助教班,為台灣救護技術員師資培訓的
濫觴;民國 87 年 9 月 7 日桃園縣專責消防緊急救護隊成立, 為 台灣省
各縣市第一支專責救護隊 16 。當時救護技術員單項救護技術及流程有
不少的爭論,為此民國 87 年 9 月中華民國急診醫學會專家學者在天母
召開了第一次的共識會議,為現今之緊急醫療救護單項技術操作規範
奠下基礎;10 月更有橫跨衛生署、軍醫局、消防署、醫院及急診
醫學會之亞都共識會議,促成 12 月衛生署召開的緊急醫療救護相關
問題研商會議,針對救護技術員之培訓單位、師資規定、課程教材等
問題加以整合,更有民國 88 年 4~12 月衛生署、消防署與軍醫局共同
在陸軍後勤學校衛勤分部力行營區所舉辦的第一期緊急醫療救護訓練
教官班,為往後台灣救護技術員訓練立下寶貴的師資訓練制度與經驗
。衛生署民國 90 年 3 月 12 日修正救護技術員管理要點,訂定高級
救護技術員訓練時數及課程綱要,隨後消防署民國 91 年選送 1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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