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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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接觸傷病患或其周圍環境後,以適當的方式脫掉手套,避免

                   手部污染;不穿戴同一雙手套照護一位以上的傷病患;不為了重

                   複使用而清洗手套,因為這樣的行為可能造成病原體傳播。


              (二)  隔離衣:於執行照護傷病患行為期間,當預期接觸到血液、體液、

                   分泌物或排泄物時,應穿上隔離衣以保護皮膚和衣服避免被弄髒

                   或受污染。

              (三)  嘴、鼻及眼睛防護:


               1.  在照護傷病患過程中有可能引起血液、體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的

                   噴濺或產生飛沫時,應使用個人防護裝備保護眼睛、口鼻的黏膜

                   組織,或依執行工作時可能的需求選擇口罩、護目鏡、臉部防護

                   具搭配使用。

               2.  對需採取呼吸道防護之傷病患(如結核桿菌、SARS病毒等),執行

                   會引起飛沫產生的步驟時(如呼吸道抽吸,LMA插入等),除了

                   使用手套和隔離衣外,需穿戴口罩、護目鏡、覆蓋臉部前方及

                   側面的面部防護具。


            三、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打噴嚏及咳嗽時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

                   咳嗽傷病患應戴上外科口罩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至空氣中。



            註3:


                    傳播途徑主要有接觸、飛沫及空氣傳染,其照護對象、個人防護

            裝備及常見疾病如表8-11-2。


            註4:


                    依主要傳染途徑選擇施行的傳染途徑防護措施種類,當標準防護

            措施不足以阻斷其傳播途徑的情況下(如SARS),必要時可同時使用

            多種傳播途徑防護措施,各種感染狀況下應使用哪種防護措施請參考

            表8-11-2。若無經飛沫、接觸或空氣途徑的人對人傳染證據,則使用

            標準防護措施(例如登革熱、蜂窩性組織炎、尿道感染等)。依據美國

            疾病管制署1988年公布的一般防護措施指引,建議針對血液傳播的

            病原(如B、C型肝炎病毒、人類免疫不全病毒等)採用標準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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