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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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藥物過量與中毒救護流程 3-4,7,10-11
非創傷現場救護流程
判定為藥物過量與中毒(註1)
現場是否仍處於安全?
必要時將病患移至安全處(註 2)
依中毒途徑施行必要處置(註 3)後
上擔架床
救護車內救護流程(註 4)
註1:
主訴或初步評估發現有藥物過量或中毒時即應進入本流程,若
可能時應詢問病患服用藥物的時間、種類及大約數量。
註2:
一、若懷疑氣體中毒時(例如一氧化碳),應有適當防護裝備,並確認
現場環境安全,如在室內評估病患前應先打開所有窗戶,或將
病患移至通風處,同時確認現場有無其他病患。
二、如為化學物質中毒時,處理病患時必須預防自己受到污染,必要
時須先移除病患受污染衣服。
註3:
一、 口服:須將毒物或藥物及可能服用的瓶罐或藥袋帶至醫院。
二、 皮 膚 /眼 睛 暴 露 : 受 到 波 及 的 皮 膚 或 眼 睛 應 以 大 量 清 水 或 生 理
食鹽水清洗至少15分鐘,若有污染之衣物應儘快移除。
三、 吸入:應先將病患移至新鮮空氣處,並密切注意中毒病患呼吸
狀態,評估是否有呼吸窘迫的情形,必要時給予氧氣。
註4:若有刺鼻味道(例如農藥中毒)應打開救護車窗戶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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