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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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藥物過量與中毒救護流程                                                        3-4,7,10-11




                                              非創傷現場救護流程
                                         判定為藥物過量與中毒(註1)



                                             現場是否仍處於安全?

                                        必要時將病患移至安全處(註 2)


                                      依中毒途徑施行必要處置(註 3)後


                                                      上擔架床


                                             救護車內救護流程(註 4)




            註1:


                    主訴或初步評估發現有藥物過量或中毒時即應進入本流程,若
            可能時應詢問病患服用藥物的時間、種類及大約數量。



            註2:


            一、若懷疑氣體中毒時(例如一氧化碳),應有適當防護裝備,並確認

                   現場環境安全,如在室內評估病患前應先打開所有窗戶,或將
                   病患移至通風處,同時確認現場有無其他病患。


            二、如為化學物質中毒時,處理病患時必須預防自己受到污染,必要
                   時須先移除病患受污染衣服。



            註3:

            一、 口服:須將毒物或藥物及可能服用的瓶罐或藥袋帶至醫院。


            二、 皮     膚   /眼   睛  暴  露   :  受   到  波   及  的   皮  膚   或  眼  睛   應  以   大  量   清  水   或  生   理

                  食鹽水清洗至少15分鐘,若有污染之衣物應儘快移除。

            三、 吸入:應先將病患移至新鮮空氣處,並密切注意中毒病患呼吸

                  狀態,評估是否有呼吸窘迫的情形,必要時給予氧氣。

            註4:若有刺鼻味道(例如農藥中毒)應打開救護車窗戶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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