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106年10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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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天地 Fire Prevention & Rescue Section
縣市合作大傷應變機制,因考量檢傷編號至為重 間」、「後送醫院」及「後送車輛」等重要紀錄
要,且跨縣市支援之情形所在多有,為避免傷票 欄位,使資料之蒐集更加完備。
號碼重複造成資訊管理及追蹤的困難,當時做成 4. 生命徵象欄:用以記載傷病患生命徵象,
一項重要的共識決議,約定各自以縣市字軌(國 僅依臺北市原有紙本救護紀錄表之填寫邏輯,
民身分證編號字母)為第 1 碼,後面為數字流水 將原直書改為橫寫,並將原欄寬由 1.5cm 加大為
號,以加強辨識性;此外,消防局特別將檢傷編 2cm,使便於書寫,而此欄位目前並非必填項目。
號設計 3 只條碼貼紙,提供現場應變人員及院端 5. 後送順序:傷票本體與存根背面各具「後
醫護人員得依需求撕下使用。 送順序」欄位,前者提供治療組長依傷病患嚴重
2. 顏色區塊:本次改版做了一次重大的調 度加以註記,做為送醫參考順序,而後者提供後
整,取消「死亡、極危險、危險及輕傷」之文字 送組長(於存根)登記離開現場次序,再依存根
標示,除避免民眾對文字的理解進而影響行為 順序登入相關資訊。
外,亦考量傳統的「十字架加上掘墳的鏟子、兔
結論
子、烏龜及打叉的救護車」等圖示可能引起不當
聯想,於是予以簡化,僅保留黑、紅、黃及綠色 近來國際上對於傷票的性能要求,逐漸從
之色塊做為傷情嚴重度之代表。 「檢傷分類」轉往「病患追蹤」方向前進。因
3. 傷票存根:傳統傷票上部左、右邊各有 為抵達大傷現場時,檢傷組長首要任務是使用
一枚截角設計,上面印有傷票編號,在傷病患 START 檢傷法快速檢傷,有些地區的檢傷組長
離開現場前,後送組長(員)沿虛線撕下截角 判定後會使用亮色膠帶貼在病患身上明顯處作標
並保管;新式電子傷票除搭大傷系統使用,仍 示,或如同新加坡與臺北市的檢傷組長採用亮色
保留紙本作業機制,將傳統的截角優化為存根 拍拍尺標示於左手腕。其目的皆在於儘可能快速
(12cm*3.2cm)以利於保存,並增加「後送時 完成檢傷工作,至於比較花時間的「綁上傷票」
與「詳填傷票」,可以等到病患進入救護站時,
或於治療區接受治療時,甚至是準備送醫時再
做。傷票上的檢傷級數可以直接沿用之前初步判
定的級數,或是由檢傷人員或醫護人員執行二度
檢傷後判定。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之新式傷票,雖冠上「電
子」2 字,但實質上,即使沒有所謂大傷系統,
它依然完全相容於傳統傷票之運作,我們不希望
「電子化」成為跨縣市支援之限制,反之,吾等
深信大量傷病患事故常有跨縣市合作之機會,期
以本文分享新式傷票之發展思維及修改理念,各
縣市先進如果認同,歡迎參考運用,更期望交流
意見和想法,讓 EMS 的災難準備從大處著眼,
小處著手,化零為整,共同與時俱進。
█臺北市新式電子檢傷分類卡正面。 █臺北市新式電子檢傷分類卡背面。
50 消防月刊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