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105年11月消防月刊(全)
P. 74
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其認為指揮與管控的基本要素包含人(people) Lirtzman, 1970)。特別說明的是,此時的指揮
與資訊(information)。人是最重要的,人的行 (Command),應該偏重為指揮官(Commander) ,
動驅動了指揮與管控系統,而系統存在的目的則 也就是一個指揮官原則。除此之外,與指揮鏈不
在提供人種種的服務。資訊,不論形式,目的都 同的還有訊息流動的方向。由上而下地,指揮官
在提供決策判斷與行動依據。因此,要解決先前 必須指派任務給予所屬(或所轄)的人員或編
「行動自主化」的種種缺點,必須透過指揮與管 組。而由下而上地,執行任務的任何一個人員或
控的系統將參與救災作業的人與資訊整合起來 編組,都只向一個直屬的指揮官負責與回報。簡
(MCDP-6, 1996)。 單地說,在這個原則下,誰指派工作給你,你就
至於指揮與管控的關係,如圖 1。MCDP-6 向誰回報。
(1996)認為有 2 種:傳統上,指揮與管控都 遵從這兩個原則(FEMA, 2013),就可以建
是從最高指揮官發動的,屬於由上而下單向式 立起指揮與管控的系統(MCDP-6,1996),將「行
的。然而,近代認為指揮是由上而下的任務指派 動自主化」的救災編組,搖身一變成為「行動紀
(initiation of action),而管控是由下而上的情況 律化」的作戰部隊,應該可以解決先前所遇到的
回報(feedback),讓指揮官得以修正或調整命 人員安全、資訊混亂,與資源浪費等問題。所以,
令的下達。藉由雙向式的互動,讓整個組織可以 救災現場的狀況應該變成下面這樣子:
隨不同的情況而隨之適時的因應。此種綿密互動 所有參與救災的人員或編組必須先等直屬
的系統非常值得救災單位的指揮官參考。 的指揮官指派任務後,才能開始進行作業。也就
類似於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指揮與管控的系 說,進行作業的這一群人是有一個專責的長官在
統,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dral Emergency 看顧的。若此時有另一個同階甚至更高階的長官
Management Agency, FEMA)的災害現場指揮體 過來做出不一樣的指示,這一群人是可以拒絕
系(Incident Command System, ICS),針對指揮 的。因為,他們只聽原本長官的指示。因此,人
權亦有 2 個重要的原則(FEMA, 2013): 員的作業與安全是經審慎評估與管控的。
一、指揮鏈(Chain of Command)原則: 因為只有一個直屬的指揮官,其所屬人員必
ICS 認為指揮鏈原則是職權的順序(Orderly 須將作業過程及是否請求支援等狀況回報上去。
line of authority)(FEMA, 2013),等同於古典的 這些充足且綿密的訊息足以讓直屬指揮官可以掌
組織理論,其認為組織利用這一條明確且唯一的 握任務執行的進度,並因應狀況調整或修正,做
職權流(flow of authority)來建立整個階層的關 出更好的決策。因此,所有編組內的作業進度資
係(Rizzo, House, & Lirtzman, 1970)。因此指揮鏈, 訊得以被掌握,不致產生混淆。
簡單的來說,就是權力鏈。透過這個原則,指揮 最後是編組間(Between group)資源調配的
官必須指派任務與工作給予所屬(或所轄)的任 問題。由於每個編組指揮官已經可以確實掌握到
何個人、編組或組織,他/她就可以明確知道所 編組內(Within group)的人員安全與訊息回報,
屬人員預計執行的任務與動態。 此時若需要編組以外更多資源的投入,就必須向
二、指揮一致(Unity of Command)原則: 更高層級的指揮官請求支援。更高層級的指揮官
因為有上述指揮鏈的原則,自然而 就可以調配權責範圍內的其他編組,予以資源協
然 就 產 生 指 揮 一 致 的 原 則(Rizzo, House, & 助。因此,資源還是掌握在各階層指揮官身上,
72 消防月刊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