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105年6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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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表 5)。                                                  前述內政部及消防署的各項住宅防火對策
                (二)提供經費補助弱勢族群                                 工作,於 88 年催生了社區婦女防火宣導組織,

                內政部 102 年 11 月 6 日訂定「補助直轄市                    因為這群姐妹的熱心參與,深入居家訪視診斷用
           及縣(市)政府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作業                              火用電安全,並善用各種時機,強化大眾消防安
           原則」,消防署並於 104 年度編列經費 523 萬                         全,讓消防常識更能深入家庭、遍及社會。為了

           3,000 元,以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                           輔導並表揚這群姐妹,陸續辦理全國婦女防火宣
           對避難弱勢人員(如家中有 65 歲以上之年長者、                           導隊的獎勵考核事宜,並自 100 年起,每年均函
           12 歲以下兒童、身心障礙者、孕婦)、經濟條                             頒「全國消防機關婦女防火宣導楷模甄選表實施
           件不佳(低收入戶)、建築條件或使用情形易造                              規定」,請各消防機關提報績優人員後,召開決

           成起火危險、逃生或搶救困難場所(如鐵皮屋住                              選評審會議,遴選優良志工,頒發「鳳凰獎」,
           宅、30 年以上住宅、木造建築物、狹小巷弄地                             肯定她們的付出與貢獻。因為隨著社會二性平權
           區、住宅式宮廟、資源回收用途、裝設鐵窗住                               的社會趨勢,依 104 年 3 月 16 日行政院性別平

           宅、曾發生火災事故)等高危險群場所設置住警                              等處函請消防署修正性別限制後,於考量實務做
           器(每戶至多補助2只),共計補助5萬1,085戶、                          法後,調整部分規定,於 104 年 11 月 11 日函頒
           支出 1,848 萬 1,756 元、788 萬 3,000 元(含中央               防火宣導組織訓練服勤要點,讓男性志工亦可加

           補助與地方自籌),其中消防署補助各直轄市、                              入宣導之工作,期擴大志工參與之廣度。
           縣(市)政府之費用為 508 萬 355 元。
                                                                  四、凝聚宣導共識

                三、結合民力擴大宣導效能                                      消防署於 99 年 6 月 18 日函頒防火宣導須






























                      ■婦宣隊宣導消防常識。                                              ■消防署邀集專家學者評選婦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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