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105年6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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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表 5)。 前述內政部及消防署的各項住宅防火對策
(二)提供經費補助弱勢族群 工作,於 88 年催生了社區婦女防火宣導組織,
內政部 102 年 11 月 6 日訂定「補助直轄市 因為這群姐妹的熱心參與,深入居家訪視診斷用
及縣(市)政府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作業 火用電安全,並善用各種時機,強化大眾消防安
原則」,消防署並於 104 年度編列經費 523 萬 全,讓消防常識更能深入家庭、遍及社會。為了
3,000 元,以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 輔導並表揚這群姐妹,陸續辦理全國婦女防火宣
對避難弱勢人員(如家中有 65 歲以上之年長者、 導隊的獎勵考核事宜,並自 100 年起,每年均函
12 歲以下兒童、身心障礙者、孕婦)、經濟條 頒「全國消防機關婦女防火宣導楷模甄選表實施
件不佳(低收入戶)、建築條件或使用情形易造 規定」,請各消防機關提報績優人員後,召開決
成起火危險、逃生或搶救困難場所(如鐵皮屋住 選評審會議,遴選優良志工,頒發「鳳凰獎」,
宅、30 年以上住宅、木造建築物、狹小巷弄地 肯定她們的付出與貢獻。因為隨著社會二性平權
區、住宅式宮廟、資源回收用途、裝設鐵窗住 的社會趨勢,依 104 年 3 月 16 日行政院性別平
宅、曾發生火災事故)等高危險群場所設置住警 等處函請消防署修正性別限制後,於考量實務做
器(每戶至多補助2只),共計補助5萬1,085戶、 法後,調整部分規定,於 104 年 11 月 11 日函頒
支出 1,848 萬 1,756 元、788 萬 3,000 元(含中央 防火宣導組織訓練服勤要點,讓男性志工亦可加
補助與地方自籌),其中消防署補助各直轄市、 入宣導之工作,期擴大志工參與之廣度。
縣(市)政府之費用為 508 萬 355 元。
四、凝聚宣導共識
三、結合民力擴大宣導效能 消防署於 99 年 6 月 18 日函頒防火宣導須
■婦宣隊宣導消防常識。 ■消防署邀集專家學者評選婦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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