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105年消防月刊 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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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及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講習起始日之申請書,                              而訓練場地,計有 2 處,分別為東京都消防廳消
           併同相關文書送審並經登入後始得辦理,並有後                              防技術試驗講習場及東京都消防廳本所都民防災

           續相關之管理規範及不予登入之條件,內容頗多                              教育中心(簡稱本所防災館),均為消防廳所有。
           共計 21 大項,每大項並有子項,因內容甚多且                                三、課程概要
           屬中央之消防法規之範疇,如有興趣可自行參                                   講習訓練之課程內容,參見施行規程第 9 條

           考。                                                 規定,分為初訓之防災中心技術講習(如表 2)
                在東京都,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訓練,僅有                           及複訓之防災中心實務講習(如表 3)等 2 種。
           一般財團法人東京防災設備保守協會負責辦理。



                               ■表2 日本東京都防災中心值勤人員技術講習規劃表
            項次                                        科目                                      時數(小時)
                   防火管理及防災管理消防常識
                   (1)防火管理及防災管理之意義
              1    (2)火災相關常識                                                                       2.5
                   (3)地震相關常識
                   (4)建築物防災計畫相關常識
              2    2自衛消防組織及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分工及責任                                                          2.5
              3    3綜合操作盤、消防用設備等及防災設備等操作                                                           2.0
                   災害時初期應變之綜合訓練
              4    (1)活用綜合操作盤及消防安全設備等之自衛消防活動訓練                                                     6.0
                   (2)運用防災中心結合消防隊之組合訓練
           資料來源:東京都火災預防條例施行規則第9條第1項第1款


                               ■表3 日本東京都防災中心值勤人員實務講習規劃表
            項次                                       科目                                      時數(小時)
                  防火管理及防災管理相關常識
                  (1)火災及地震之實態及災害事例研究等知識
             1                                                                                     2.0
                  (2)消防相關制度及制度修正概要
                  (3)自衛消防編組及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災害應變及訓練方法
                  自衛消防編組及防災中心要員之責任及綜合操作盤、消防安全設備之操作
             2    (1)運用消防安全設備等之訓練                                                                  1.0
                  (2)綜合操作盤及消防安全設備之操作
                  災害時之應變綜合訓練
             3    (1)活用綜合操作盤及消防安全設備之自衛消防活動                                                         4.0
                  (2)結合消防隊之防災中心聯合訓練
          資料來源:東京都火災預防條例施行規則第9條第1項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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