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104年08月消防月刊(全)
P. 20
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至善老人安養護中心防火管理人向日本專
家介紹場所應變機制。(攝影:林依蘋)
學員較易混淆之處,在此提出希望能對實務有所 GNFA/Chi/FLAW/FLAWDAT0202.asp。
助益,各界先進如對後附題目有所疑義亦歡迎提 3 內政 部 87 年 8 月 2 日(87)臺 內 消字 第
出看法,並可就此一領域交換心得,避免個人有 8774650 號函。
所偏頗而不自知。 4. 法源為建築法第 5 條,其範圍參見內政部
此外,從 100 年的哈克飲料店火災至 104 99.3.3 臺內營字第 0990801045 號令。
年的八仙樂園粉塵暴燃,均有公共場所投保公共 5. 法源為消防法第 13 條,其範圍參見消防法施
意外責任保險的議題,就該保險內涵而言,應屬 行細則第 13 條及 102 年 12 月 27 日內授消字
消費者保護的精神,且不單指火災事故,亦包含 第 1020825928 號公告
該營業處所內的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
參考文獻
場所的意外傷害,目前係由地方或中央各該管機
關主政,其中,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均 王文科,王智弘(2014)。教育研究法。
已依其轄區特性訂有自治條例,規範公共場所強 臺北市:五南圖書。
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張厚燦主編,孟慶茂、馮伯麟編寫(1992)。
心理與教育統計學。臺北市:五南圖書。
註釋
Edward Kirtley ed. ,Principles and Fire Techniques
1. 內政部消防署 99 年 6 月 18 日消署預字第 of Fire and Life Safety Education, vol.1 of Fire
0990500507 號函。 Protection Handbook, Quincy: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2. 參 見 消 防 署 網 頁:http://law.ndppc.nat.gov.tw/ Association (NFPA); 20th edition 2008.P114-152
18 消防月刊 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