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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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1.快速反應小組必須由2人以上組成,                         害之危險程度、規模大小以及災害特性,由

                      並有能力救援1名消防員或1組救援小                        火場安全官蒐集火場安全重要資訊,做為總
                      組,每位成員都必須穿著消防衣、個                         指揮官判斷應否成立快速反應小組之依據。
                      人防護裝備及空氣呼吸器,或其他特                         此外,觀察快速反應小組進行搜救之過程發
                      殊必須之防護裝備。                                現,快速反應小組成員可順利藉由消防人員
                    2.快速反應小組之架構及組成必須具有                         安全護照、火場安全管制白板、人員名條及

                      彈性,使其符合災害型態、事故規模                         水帶紮片,順利找到受困之消防人員,於此
                      以及救援複雜性。                                 發現水帶紮片辨識系統可發揮人員追蹤之功
                    3.事故指揮官應依據災害情勢及風險,                         能;惟在過去實際發生之案例,消防人員可

                      評估其可能造成救援小組之危害,成                         能已經部分燒焦導致無法辨識身分,故建議
                      立相對之快速反應小組能量,藉此因                         消防人員之消防衣、帽及空氣呼吸器應標示
                      應突發狀況。                                   人員姓名,美國部分州或郡之消防局則要求
                    4.受困消防人員之位置距離指揮站甚遠                         每位消防員必須於消防帽內部黏貼人員姓名
                      時,派遣待命於指揮站之快速反應小                         以供辨識。

                      組進行救援任務,對於受困之消防員                          (二)觀察火場安全管制員發現人員失蹤
                      相當不利,因此,面對大型災害(例                                之過程發現,由於管制員由水箱車司
                      如商業大樓或超高層建築物),指揮                                機負責,故管制員仍必須專注調整出

                      官應考慮於各分區入口處設立個別之                                水壓力、注意剩餘水量等工作,故假
                      快速反應小組。                                         設能於管制白板上方設置一計時器,
                    5.災害事故搶救初期,救災任務除包括                                在人員進入超過 30 分鐘後,提醒管
                      部署初期攻擊任務外,快速反應小組                                制員需開始追蹤該名消防人員,可減
                      之組成必須符合下列之規範:                                   少管制員失誤之機率,此外,1 名安

               (1)快速反應小組由現場救災人員組成後,                                   全管制員管制之人員數量建議在 10
                     即為專用性質不得兼任其他任務。                                  人以下(必須在 2 人以上為 1 組之條
               (2)災害現場可隨時接受指派任務(ready                                 件下),避免管制員超出負荷。

                     to redeploy)之人員,可做為快速反                     (三)大隊長在本實驗中可順利完成下令
                     應小組成員。                                           清空及轉換無線電頻道之作業,惟在
               (3)任何具有一定任務之人員(包括事故                                    大型災害現場,由於不同大隊使用不
                     指揮官、安全官、水箱車司機等),                                 同之無線電頻道,故在無線電頻道
                     假設已停止執行本身所負責之任務,                                 轉換之律定上,必須在跨大隊兵棋推

                     將會危及其他救災人員之安全者,此                                 演、實兵演練或組合訓練時,取得共
                     類人員不得被指派作為快速反應小組                                 識並反覆練習,才能在突發狀況下
                     成員。                                              順利完成清空與轉換;此外,當發

                    因此,究應先執行救災任務亦或指派專                                 現人員失蹤或失聯,總指揮官必須透
               責人員成立快速反應小組,建議可取決於災                                    過各分區指揮官、各分隊帶隊官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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