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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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 工作研討
◆ ◆表 7◆「水災避難收容所評估準則」整層級權重比
構面名稱 權面權重 指標名稱 指標權重 整層級權重 整層級排序
高程 0.410 0.179 1
結構安全 0.437 耐震強度 0.214 0.093 5
防淹水設施 0.376 0.164 3
非水災潛勢區內 0.459 0.169 2
位置交通 0.369 地盤地質安全 0.247 0.091 6
避難路徑安全 0.295 0.109 4
民生必需品 0.564 0.063 7
生活機能 0.112 收容能量 0.244 0.027 10
醫材與藥材 0.192 0.022 11
環境衛生 0.442 0.036 8
災民服務 0.082 醫療服務 0.361 0.030 9
秩序維護 0.197 0.016 12
「水災避難收容所評估準則」之各評 根據表7在4大構面中,「結構安全」
估指標的權重,整理如表7所示,其中「結 獲得的權重為43.7%遠大於「位置交通」、
構安全」、「位置交通」、「生活機能」及 「生活機能」,而「災民服務」的影響對
「災民服務」之相對權重分析為43.7%、 「水災避難收容所評估」影響較小。顯示災
36.9%、11.2%及8.2%。在所有構面下 民之需求仍是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其次才考
(整層級)指標權重較高的前3項依序為 慮各項災民服務之提供程度。
「高程」、「非水災潛勢區內」及「防淹 圖3將各層級的構面按照順序以長條圖
水設施」,權重分別為17.9%、16.9%及 顯示,並以不同顏色表示其指標所屬構面:
16.4%。研究顯示,以水災而言,避難收容 紅色表示「結構安全」、綠色表示「位置交
場所之選定,以能避開淹水災害,提供安全 通」、橙色表示「生活機能」、藍色表示
收容空間為最重要。 「災民服務」。很明顯的在前5名指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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