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P. 36

Fire Safety Monthlye Safety Monthly
          Fir





               可以看出「結構安全」所屬指標都比其他指                                    0.214、防淹水設施0.376。此評估項
               標具重要性。將評估項目與評估次準則之權                                    目內「高程」最為重要。
               重相互對照,顯示「結構安全」項目之權重                             (2)位置交通:非水災潛勢區內0.459、
               最高,其次準則子項目的權重比例亦相對較                                    地盤地質安全0.247、避難路徑安全

               其他項目為高。                                                0.295。此評估項目內「非水災潛勢
                                                                      區內」最為重要。
                                                               (3)生活機能:民生必需品0.564、收容能
                 ഐ࿴τΌ       Зໄʹஷ      ͛ݺዚঐ       Ө͏؂ਕ                 量0.244、醫材與藥材0.192。此評估

                                                                      項目內「民生必需品」最為重要。
                       ܸᅺ                                      (4)災民服務:環境衛生0.442、醫療服務
                ৷೻
                                                                      0.361、秩序維護0.197。此評估項目
                ߗቤ੶ܓ
                ԣ૽˥ண݄                                                 內「環境衛生」最為重要。
                ڢ˥Өᆑැਜʫ                                             以上評估次準則再作整層級權重排序,
                ήᆵήሯτΌ                                         前5項依序為:高程0.179>非水災潛勢區內
                ᒒᗭ༩ࢰτΌ
                                                               0.169>防淹水設施0.164>避難路徑安全
                ͏͛̀ცۜ
                                                               0.109>耐震強度0.093。顯示專家學者們
                ϗ࢙ঐඎ
                ᔼҿၾᖹҿ                                          多數認為針對水災而言,避免淹水仍是最重
                ᐑྤሊ͛                                           要的評估原則。
                ᔼᐕ؂ਕ                                                針對本研究結果評估次準則前5項給予
                ॣҏၪᚐ
                                                               建議如下:
                  ᛆࠠ࠽   0.0%    5.0%   10.0%   15.0%
                                                               (1)高程:建議避難收容所之處所應選定
                                                                      相對高程較高的地區,俾利該區域災
                 ◆ ◆圖 3◆「水災避難收容所評估準則」整層級權重長條圖
                                                                      民避難時可作安全之收容安置作為。
                                                               (2)非水災潛勢區內:建議避難收容所於
               結論
                                                                      各村里選定位置時,盡量避開水災潛
                    本研究之AHP專家問卷,共計15份
                                                                      勢區範圍內。若該區域均為低漥地區
               有效問卷,經統計後4大評估項目之權重
                                                                      時,可考量選定鄰近村里之避難收容
               分別為:結構安全:0.437、位置交通:
                                                                      所作第 2 避難收容所。
               0.369、生活機能:0.112、災民服務:
                                                               (3)防淹水設施:建議避難收容所應針對
               0.082。由評估之權重值可得知針對水災發
                                                                      門、窗等出入口增加防淹水設施,周
               生時,於避難收容所之選擇上,多數專家認
                                                                      圍應劃設排水溝,並定時清淤。
               為結構安全必須優先考量。因結構不安全,
                                                               (4)避難路徑安全:選定避難收容所後,
               甚至可能會引起2次災害,將造成更多人員
                                                                      應考量民眾避難路線是否安全,若將
               傷亡。
                                                                      經過淹水區域,應提供替代道路供災
                    根據回收之15份AHP有效問卷,經統
                                                                      民選擇。
               計分析後,各評估項目內之評估次準則之權
                                                               (5)耐震強度:建議避難收容所之建築耐
               重值如下:
                                                                      震強度均應定期檢測,以提供安全之
               (1)結構安全:高程0.410、耐震強度
                                                                      避難環境。



         36 36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