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103年消防月刊 9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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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二、遮蔽作業
最簡單有效的防護對策,用來減緩放射性煙雲通過所造成傷害的方式,在大多數國家,
如:澳大利亞、愛爾蘭、盧森堡、荷蘭、挪威、瑞士等。遮蔽作業是民眾防護行動的最初對
策,根據IFIA基本安全標準,居家遮蔽的共通是為適當的干預基準,不超過2天的期間可減免
劑量達10mSv。我國採行遮蔽措施,為可減免量在兩天內達10mSv以下。各國所採行遮蔽作
業準則如下表:
國家 干預基準(mSv) 劑量 期間 作業干預基準
澳大利亞 10 可減免劑量
加拿大 5 可減免劑量 1天 將研定
5-50 有效劑量 1mSv/小時環境劑量率來
捷克 2天
10 可減免劑量 自煙羽和況積
芬蘭 10 可減免劑量 2天 100微Sv/h
周遭範圍存在之外釋活
在7天內之體外曝露和 度,在遠距範圍之活
德國 10 有效劑量 在此期間吸入之核種 度、外釋期間空氣濃度
之約定有效劑量
和土壤污染等
0.2mSv/h,
匈牙利 10 有效可減免劑量 2天內
4小時在煙雲通過
愛爾蘭 10 可減免有效劑量 2天內或更短
10-50 預估有效劑量
日本
100-500 預估等效劑量
盧森堡 3-25 預期有效劑量 7天
荷蘭 5-50 預估有效劑量 6小時 約5mSv
挪威 10 可減免劑量 2天
瑞典 10 可減免劑量 2天
1-10(室內) 源項預估自圍阻
瑞士 有效劑量 來自煙羽之劑量
10-100(待在地窖) 體內之劑量率
約定有效劑量和
英國 3-30 依廠址及持照人而異
外部全身劑量之和
10-50(但對特定群
美國 推定總有效等效劑量 4天
體採100)
( 表格取自◆臺電核能月刊-世界各國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對策探討◆陳建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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